关于昌吉州本级2024年下半年DRG特例单议审核结果的公示
昌吉州本级各DRG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12号)要求,按照昌吉州DRG付费特例单议工作安排,我局对州本级DRG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特例单议病例进行了审核。下半年州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特例单议病例308例,均为昌吉州人民医院申请病例,申请病例占当期DRG住院结算病例的2%。经审核通过304例,未通过4例(其中94例由专家评审)。现将特例单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2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丁雯锦
联系电话:2288050
昌吉州医保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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