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好企业和参保群众,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切实做到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昌吉州医疗保障局向全社会公开承诺:
一、畅通线上办理。90%的单位业务、60%的个人业务通过政务服务网或医保APP办理,对网上申请的事项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二、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进一扇门,取一个号,排一次队”,简单业务即时办,复杂业务限时办,一次受理、一次告知。
三、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昌吉州医保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统一全州收取材料标准。
四、9项业务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即可办理,以“承诺制”代替“证明制”。
五、实行0994-12345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接诉即办。
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过公对公方式全程代办。
七、外地参保群众可在我州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90%的定点医药机构可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购药费用。
八、我州参保群众在全疆各地州和兵团定点医药机构可直接使用个人帐户结算门诊、药店就医购药费用。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后,在全疆各地州和兵团定点医药机构可直接结算住院、慢性病费用。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后,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定点医药机构可使用个人帐户结算门诊、药店就医购药费用和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九、我州兵地互认定点医疗机构10家,其中兵团3家,昌吉州7家。乌昌互认定点医疗机构4家,其中乌鲁木齐市2家,昌吉州2家。
十、医保特殊药品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双通道”购药直接结算。
附件:昌吉州兵地互认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以上公开承诺事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994—2288825
昌吉州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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