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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02-23 18:37:5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区、州重点工作安排,把全面依法治州要求落实到医疗保障工作各个方面,扎实开展医保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医保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健全法治建设责任机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为主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人员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医疗保障工作职能,明晰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把医保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医保工作重点和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做到法治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全面融合、工作内容上全面融合、活动载体上全面融合和制度保障上全面融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同医保业务工作实现融会贯通。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法治专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完整准确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面依法治疆全过程,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疆的生动实践。二是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开展一把手讲法治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组理论学习或法治讲座,一次法宣在线学习平台无纸化答题活动,一次现场或网络旁听 庭审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石榴云平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积极参加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开展的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
    (三)强化各项制度建设,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决定与公布、备案审查、清理以及相关监督考核工作。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工作。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根据全面深化医疗保障路改革、发展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深化“放管服”等重点领域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昌吉回族自治州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自治州党委编办《关于确认及公布杈责清单事项的函》,及时通过州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发布本单位权责事项以及运行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并指导县(市)工作部门比对认领本系统指导目录中的权责事项,确保权责清单实现三级四同。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的政务事项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各界或者特定对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网站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展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询问集中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要及时梳理并主动公开。三是持续推进最多跑一趟”“最后一公里。将医保咨询纳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号响应,群众方便记,也解决了办理业务时接听咨询电话互相干扰问题。进一步梳理清单,优化服务。28个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窗办结,每项办理时间不超过5分钟,个别最长不超过10分钟。其中:25项可以不见面办理。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州1106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52万参保群众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四是推动经办服务提质增效。加强经办精细化管理,制定和完善经办规程,落实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开展审核结算专项治理,规范经办稽核,全面推进智能审核。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落地,启动实施服务示范工程,优化公共服务,提高适老化水平。五是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积极参与国家组织的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积极实现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高频政府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五)健全法制体系,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协同相关科室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自治区医疗保障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医保法律顾问和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作用,今年来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研究10余次,提出专业意见20余条。二是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推进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推动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推动各县市贯彻落实《自治人民府办公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在全州集中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医药机构的普法教育。全面落实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州医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医保行政监管、经办稽核等力量,加强部门联动,整合监管资源,健全协同执法、一案多处工作机制。公开聘请56名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3万元,鼓励群众举报医药机构欺诈骗保等违规行为。组织全州987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率达93%。四是推进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欺诈 骗保行为,全州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063家,占总数100%;处理违法违规医药机构301家,占被检查机构的28%,其中暂停医保服务48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3家、行政罚款15家、约谈告诫和限期整改等处理380家(次);处罚和追回资金2300.7万元。媒体通报案例31例。
    (六)完善社会舆论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司法、审计、舆论和社会监督。积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投诉电话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规范医保信访办件流程,推进信访案件网上接待受理、转办交办、结果反馈和监督考核,提升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受理群众来信15件、州长专线26个,答复率100%。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1件。二是全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监督作用,聚焦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州党委工作要求政治站位不高,联系群众不够密切,服务群众不够深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没有及时到位等问题。注重从干部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中掌握实情,针对多发性、普遍性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金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既精通法律法规又熟悉医疗保障政策的专业人才。二是监控监管工作的精细化有待完善。智能监控规则不够完善,基础目录库还未健全,事后监控监管相对滞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合理的诊疗行为。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2022年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州重点工作安排,把全面依法治州要求落实到医疗保障工作各个方面,深入推进医疗保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逐步提升,为昌吉州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全州医保部门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进程。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医疗保障工作职能,明晰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 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2、加强法治专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完整准确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的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面依法治疆全过程,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疆的生动实践。二是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开展一把手讲法治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石榴云平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积极参加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开展的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
    3、强化各项制度建设,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决定与公布、备案审查、清理以及相关监督考核工作。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工作。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根据全面深化医疗保障路改革、发展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4、深化放管服等重点领域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昌吉回族自治州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自治州党委编办《关于确认及公布杈责清单事项的函》,及时通过州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发布本单位权责事项以及运行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并指导县(市)工作部门比对认领本系统指导目录中的权责事项,确保权责清单实现三级四同。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的政务事项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各界或者特定对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网站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展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询问集中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要及时梳理并主动公开。三是持续推进最多跑一趟。持续推进最多跑一趟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四是推动经办服务提质增效。加强经办精细化管理,制定和完善经办规程,落实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开展审核结算专项治理,规范经办稽核,全面推进智能审核。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落地,启动实施服务示范工程,优化公共服务,提高适老化水平。五是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积极参与国家组织的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5、健全法制体系,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协同相关科室修订《昌吉州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定《昌吉州医疗保障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推动各县市贯彻落实《自治人民府办公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州医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医保行政监管、经办稽核等力量,加强部门联动,整合监管资源,健全协同执法、一案多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力量,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四是推进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欺诈骗保行为,结合日常经办稽核、现场检查、抽查复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6、完善社会舆论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司法、审计、舆论和社会监督。规范医保信访办件流程,推进信访案件网上接待受理、转办交办、结果反馈和监督考核,提升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全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干部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中掌握实情,针对多发性、普遍性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