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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0 10:32:02 来源:昌吉州统计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通〔20253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昌吉州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103号,邮编831100,电话:0994-2349321)。 

(一)主动公开方面

昌吉州统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扎实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实践,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导向,依法依规及时发布各类统计信息。通过持续完善公开内容清单,重点推进统计调查分析成果、经济运行数据、政策解读材料及部门重要动态的常态化公开,致力于为社会公众和决策部门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信息服务。2025年,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其中部门要闻47条、通知公告46条、政策解读12条、部门文件7条、统计公报2条、专项数据解读11条、月度主要经济指标11条、法规条例5条以及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指派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审批、答复、公开、归档及时规范。2025年度,共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明确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审核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依据《昌吉州统计局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内容把关和保密审查,实行从信息产生到公开发布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对门户网站平台实行统一后台管理与信息发布,确保发布口径的一致性。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做好日常巡查,严防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建立并落实信息内容定期维护与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对各栏目信息进行调整、补充与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与监督考核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办公室牵头、各专业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为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日常监测与季度自查相结合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网站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进行检查。自觉接受上级考核监督,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昌吉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主动公开非涉密统计信息的内容需进一步扩展;二是重大统计信息的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依申请公开服务的便捷性有待提升,互动服务效能需进一步增强。

2026年,昌吉州统计局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整改: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将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统计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系统梳理并扩充主动公开的统计数据清单,重点增加发布反映经济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民生福祉改善等领域的细分指标数据,配套发布简明易懂的图文式数据解读,切实提升公开信息的实用性。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时效保障机制,优化重要统计信息生成、审核、发布的内部流程,设立专人负责、专岗审核,明确月度、季度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题数据的发布时限要求,在重大统计信息发布后及时提供权威解读。三是持续优化平台互动服务功能,升级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依申请公开在线提交系统。设立定期“数据解读”栏目,利用“昌吉统计”公众号开展互动。加强后台办理流程的跟踪和提醒功能,提升处理的透明度和申请人的服务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