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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1 14:47:06 来源:昌吉州统计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3〕544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昌吉州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103号,邮编831100,电话:0994-2349321)。

(一)主动公开情况

昌吉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聚焦调查分析、数据发布、公报解读、信息咨询等主责主业,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职能、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助推昌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公开数据88条,其中部门要闻25条,重要通知9条,政策解读7条,部门文件5条,统计公报2条,数据解读12条,月度经济数据11条,执行法规条例5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昌吉州统计局提高服务意识,优化办理流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咨询回复时效进一步提升。2024年,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1条,均已按要求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严格执行《昌吉州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要求,落实政务公开专人负责制,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和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昌吉州统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对外发布,主动公开信息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同时,按时间节点,及时调整栏目内容,切实提高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局实际,每季度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昌吉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内容不够详实,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还不够全面,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2025年,我局从以下方面抓好整改: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调整更新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加强主动公开内容审核,跟紧形势趋势,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统计信息服务,灵活运用文字、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积极改善用户体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加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基本数据库,强化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成效管理,重新梳理信息公开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与时间节点,确保信息能够按时发布;增加信息公开种类和范围,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同时在政务网站之外,利用微信平台、统计内网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等多种渠道,扩大信息传播范围;提升政策解读的科学性、舆情回应权威性、社会咨询满意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州统计局无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