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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2:13:24 来源:统计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3544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昌吉州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103号,邮编831100,电话:0994-2349321)。

、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昌吉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便利化、透明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职能、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助推昌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本行业系统工作有关政策、服务信息共计26条,其中,政策文件法规4条;行政执法4条;月度经济数据11条;数据解读6条;统计公报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8条,均已按要求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统计工作宣传、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形象的工作来抓,落实政务公开专人负责制,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和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及维护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同时应用新媒体手段,借助“昌吉统计”官方微信公众号,大力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局实际,每季度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在个别数据在公布的时间上还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难以完全的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尚有欠缺。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思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微信平台、统计内网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州统计局无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