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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 2025-06-12 17:07:27 来源:昌吉州统计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统计局

昌吉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新政发〔2023〕10号)、《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3〕6号)要求,昌吉州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昌吉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自治区、昌吉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统计局的业务指导和帮助下,在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州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有力

2023年6月9日,昌吉州成立了由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任组长,3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昌吉州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州7县(市)、3园区、81个乡镇(街道)均组建了普查机构,形成了组织有力、职责明晰、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普查工作机制。同时,在人、财、物等方面全力予以保障。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听取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多次作出批示,安排部署工作。分管领导先后8次召开全州推进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研究推进举措,有力推动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摸清家底,筑牢基础支撑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3年8月15日至10月30日,全州2531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所辖区域的全部单位和有证照的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对经营三个月以上,有固定场所经营的特殊行业、自由职业者等无证个体经营户,加大查找登记力度,做到应登尽登。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对全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入户,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摸清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掌握了全州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为全面、准确制定经济发展政策、优化产业布局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撑,为推动昌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科学规范实施,扎实高效推进

坚持“质量优先、手段创新、协作共享、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深入总结以住普查经验,按照国家、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的5个阶段、12个重点环节,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制定昌吉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路线图》《计划表》,对全州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开展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为保证普查数据质量,昌吉州党委、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深入普查一线调研指导,安排州党办、政办督查室与州经济普查办公室联合开展对各县市(园区)党委政府履职尽责、普查登记工作的督导检查,保证了昌吉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普查期间,召开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15次,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县市(园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推动落实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确保全州经济普查工作规范有序、扎实高效推进。

四、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工作合力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州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部门紧密协作、高效联动,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合力。市监、税务部门提供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协助更新单位信息,解决底册中单位地址不祥、联系电话错误等问题;编制、民政、统战等部门及时提供了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名录,确保单位不重不漏;工信、税务、市监、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等行业主管部门抽调人员充实普查队伍,并参与实地核查,共同推动普查登记和数据审核工作;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入户核查,通过数据比对核实个体户经营情况,提升数据质量;统计部门全程统筹协调,建立问题反馈机制,确保各部门在普查中无缝衔接。通过各部门联动,昌吉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高质量完成,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精准的数据支持。

五、大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制定《昌吉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适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采取传统与现代充分结合的方式,制作“五经普”360行行行来报到、木垒“小曲子”等宣传视频在自媒体发布宣传;通过昌广行风热线法治生活栏目与网友互动开展“五经普”宣传,引起较大反响;积极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联系,为5000余名机关干部开通“五经普”宣传来电铃声,拓宽社会影响面;制作发放五经普宣传纸杯、抽纸巾、宣传折页等宣传品,成功举办“五经普”杯统计系统趣味运动会,全方位提升社会各界对“五经普”工作的知晓率,为普查登记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确保数据质量,坚持依法普查

制定《昌吉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管理。全员、全专业从多个维度开展普查数据审核评估。及时开展事中和事后数据质量抽查,严格标准,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坚决重新登记。以高质量数据迎接国家和自治区事中、事后质量抽查。2024年5月14日至20日,昌吉市、呼图壁县代表昌吉州迎接了自治区五经普事中数据质量检查;2024年6月11日至16日,昌吉市、阜康市代表昌吉州迎接了自治区五经普事后数据质量抽查;2024年7月2日至4日,奇台县代表新疆迎接了国家五经普事后数据质量抽查。经过各级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得到国家、自治区经普办的肯定。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昌吉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2594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7.9%,从业人员330922人,增长13.7%;个体经营户114423个,从业人员1828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