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吉州加大了环保工作力度,部分房产项目因环评和安全检查无法办理复工手续,开工项目减少,与此同时,3月份,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清理政府债务工作要求后,各县市对采取政府举债形式建设的项目进行了叫停,全州房地产市场投资进度滞缓,主要指标均呈现下降态势。
一、房地产运行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逐月下滑
1-6月,我州房地产完成投资23.75亿元,同比下降56.6%,降幅较1-5月扩大16.3个百分点,投资增速呈现继续下滑态势。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7.42亿元,同比下降57.6%;安装工程投资4.52亿元,同比下降50.7%;设备工器具购置0.78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他费用1.03亿元,同比下降72.5%。
分县市看,1-6月我州只有吉木萨尔县房地产投资增速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增长33.1%,其余县市均为下降。其中,昌吉市投资18.48亿元,同比下降34.9%;阜康市投资0.53亿元,同比下降93.2%;呼图壁县投资0.21亿元,同比下降95.2%;玛纳斯县投资0.3亿元,同比下降79.6%;奇台县投资2.96亿元,同比下降74.1%;木垒县投资0.21亿元,同比下降52%。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降幅持续扩大
1-6月,全州商品房销售面积47.4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5.8%,降幅较1-3月扩大1.8个百分点;销售额21.05亿元,同比下降21.6%,降幅较1-3月扩大3.7个百分点;空置面积112.89万平方米(已竣工现房,不含期房),同比增长35.4%,增幅较1-3月回落5.3个百分点,面积增加2.15万平方米。
分销售类型看,商品住宅销售面积41.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7%;非住宅商品房销售面积6.1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7.4%。
分县市看,我州只有两个县市商品房销售增速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其中,奇台县商品房销售面积8.9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7%,占全州商品房销售比重18.8%;吉木萨尔县商品房销售面积2.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6.8%,占全州商品房销售比重5.5%,增速较高的原因是该县多数新项目去年仍在投资建设期,今年部分竣工并开始销售,拉动商品房销售增长明显。
(三)房屋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双双下降

1-6月,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05.59万平方米(包括历年结转至本年未竣工施工面积),同比下降5.7%,降幅比1-3月扩大8.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86.5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2%,非住宅施工面积319.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房屋新开工面积50.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9%,降幅比1-3月扩大61.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28.8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0.9%,非住宅新开工面积21.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6.1%。
二、存在的问题
1、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减少
截至6月底,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32.27亿元,同比下降43.2%,降幅较1-3月扩大46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3.8亿元,同比下降51.1%;自筹资金9.46亿元,同比下降62.5%;其他资金来源1.5亿元,同比下降93.7%。
减少原因,一是资金回笼困难。商品房销售额是企业回笼资金的重要途径之一,但今年以来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持续下滑,导致资金回笼较为困难;二是银行贷款减少。为坚决遏制房地产泡沫,牢牢坚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逐步降低银行资金通过贷款渠道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速度和规模,故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开发企业投资房地产的积极性;三是已开工建设项目减少较多。截至6月底,全州纳入统计的资质以上房地产企业184家,新、续建开发项目247个,有开工项目1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40个,按照环保及安全生产的要求,部分企业暂缓投入。
2、城市周边新建房供大于求
截至6月底,昌吉州在统房地产企业待开发土地面积189.06万平方米,面积同比增加47.49万平方米,待开发土地面积主要分布在市区边缘。
吃、住、行最为便利是老城区,但老城区土地可开发利用空间有限,且地价和后期拆迁费用较高,所以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地域广阔、土地价格相对合适的城市边缘发展。但是,城市周边普遍存在人口导入能力差、区域消费能力不足等问题,购房者选择房屋时主要受位置、户型、周边基础设施、小区物业、规划环境、医疗保健等多种因素影响,城市周边新建房区位优势不明显,有价无市、供大于求现象较为突出,再加上近年来昌吉州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方向趋于谨慎。
三、建议
(一)有效盘活存量,着力提高企业资金回笼率
一是鼓励房地产企业对于新开盘房屋适度让利,低价入市消化库存,盘活资金;二是库存量较大的项目,在交通、物业、生活等配套设施方面进行完善,提高楼盘竞争力;三是大力推进公租房以租代建,通过购买或租赁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优化住房资源配置,消化库存。
(二)加强城市综合配套建设,提升规划布局合理性
一是加强商业配套规划,合理规划布局,提升商业服务功能,方便周边群众;二是各类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步建设使用;三是提高住宅小区配套规划建设水平,根据实际住户情况确定小区内绿化、停车、治安、文体、医疗服务、托幼等功能配置,做到配套完善,布局合理。
(三)继续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控制新增总量。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分类调控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新建房〔2018〕1号)文件精神,督促各县市积极主动,提前布局,梳理今年新开发项目情况;二是新增房地产项目要以绿色建筑为引导,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全面提升房产的综合品质,创建绿色建筑;三是鼓励企业可通过举办房交会、房博会、网交会以及“互联网+房地产”等新兴营销模式,房产网、微信平台等推介形式,进一步激活房地产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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