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1-6月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分析
1-6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6亿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增幅较上月提高15.7个百分点,完成全年任务的32.1%。
一、投资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新开工项目个数多,投资带动作用增强。1-6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1666个(不含房产224个),较上月新增628个,比去年同期1142个项目增加了524个项目。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629个,较上月新增252个,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89个项目(去年5000万元以上项目只有378个,全年仅新增了265个);5000万元以下项目1037个,较上月新增376个,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35个项目。1-6月,全州新开工项目1391个,项目个数较上年同期的861增加530个,新开工项目本年累计完成投资454.4亿元,同比增长30.8%,占投资总额比重的60%,比重较上月提高14.1个百分点,拉动投资增长15.3个百分点。
(二)一产、三产增势强劲。1-6月,第一产业完成投资38.4亿元,同比增长99.4%,占投资总额比重5.1%。其中,农林牧渔服务业完成投资22.6亿元,同比增长118.4%;林业完成投资3亿元,同比增长355.4%;农业完成投资6.9亿元,同比增长256.1%,成为拉动一产增长的主要因素。第三产业完成投资434.9亿元,同比增长53.7%,占投资总额比重57.5%,比重较上月提高5.1个百分点,拉动投资增长21.7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完成投资4.9亿元,同比增长297.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投资67.4亿元,同比增长207%;教育业完成投资17.2亿元,同比增长180.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完成投资4.8亿元,同比增长152.5%;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完成投资6.4亿元,同比增长10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投资181.5亿元,同比增长92%。
(三)基础设施行业、改建和技术改造投资补短板作用明显。1-6月,基础设施行业完成投资350.5亿元,同比增长25.4%,增幅较上月提高13个百分点,占投资总额比重46.4%,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6.7个百分点,较上月提高2.1个百分点,拉动投资增长10.1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同比增长20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投资同比增长297.8%。改建和技术改造完成投资63.6亿元,同比增长317.3%,增幅较上月提高48.8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比重的8.4%。
(四)民生投资力度持续加大。1-6月,民生投资118.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6.7%,增幅较上月提高14.3%,占投资总额比重15.6%,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其中,教育业投资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0.3%,增幅较上月提高49.8个百分点,占投资总额比重2.3%,比重较上年同期1.4个百分点。
(五)除准东以外的县市园区投资均实现由负转正。1-6月,农业园区完成投资45.2亿元,同比增长110.9%;吉木萨尔县完成投资40.8亿元,同比增长77.1%;高新区完成投资24亿元,同比增长40.2%;木垒县完成投资34.6亿元,同比增长35.3%;昌吉市完成投资150.1亿元,同比增长29.7%;阜康市完成投资150.9亿元,同比增长17.9%;呼图壁县完成投资84.3亿元,同比增长16.5%;奇台县完成投资100.1亿元,同比增长8.9%;玛纳斯县完成投资45.8亿元,同比增长12.8%;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投资80.3亿元,同比下降52.5%。
按照投资完成率由高到低排序,昌吉市完成全年任务的50%,农业园区45.2%,阜康市43.7%,奇台县43.5%,呼图壁县42.1%,吉木萨尔县40.8%,玛纳斯县30.4%,高新区24%,木垒县23.1%,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1.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增速距离增长50%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一是风光电、电源点项目实质性投资增长较慢。通过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部分风光电、电源点项目虽已获得许可,但项目单位和业主的实质性投资进度较为缓慢;二是部分产业类投资项目没有形成有效投资。部分县市园区一些较大的产业类投资项目,因项目落实不到位,至今没有实现实质性开工,进一步影响了全州投资项目形成有效投资的进度;三是中央项目和民间投资持续下滑。中央项目完成投资40.9亿元,同比下降27.8%,民间投资326.7亿元,同比下降7%,中央项目和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48.6%,比重比上年同期下降9.2个百分点,拉动投资下滑5.7个百分点,成为影响全州固定资产投资下滑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ppp项目投资受政策制约,无法很快形成有效投资。根据国家2017年5月28日下发的财预【2017】87号文件《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精神,使ppp项目的运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此外,国家下发的财金〔2015〕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部分县市PPP和EPC工程包项目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加之央企对工程包项目批复程序复杂,政府融资困难,投资进度出现明显停滞,政府类投资项目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及对策
(一)切实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政策,提高企业有效投资。各县市、园区认真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政策,进一步优化为企业服务的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实际困难,及时兑现对企业的招商引资承诺,建立诚信政府,坚定企业投资和发展的信心。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推进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在补齐短板的同时形成新的投资量。,加快项目实质性开工,提高项目有效投资进度。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固定资产投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金融改革创新的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着重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准入门槛高等问题,助推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用足用好用活中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将民间资本引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其他领域投资,推动打造更多更好的优质项目。
(三)抢抓当前项目建设的黄金期,加大投资项目的推进力度。高位推动风光电、电源点、PPP和产业类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质性投资规模,带动整个产业链发展。此外,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当前弥补投资缺口的主要突破口,在补齐投资增长缺口的同时,不断增强投资增长的后劲。(昌吉州统计局社会科 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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