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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昌吉州房地产发展简析
发布日期: 2017-04-20 20:30:00 来源:统计局公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在政策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下,昌吉州房地产项目开工稳步恢复,投资增速、新开工面积等先行指标继续向好,一季度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但商品房销售增速出现高位回落,去库存难度仍然较大。

一、房地产运行情况

1、昌吉州房地产投资增长12.7%

一季度,昌吉州房地产完成投资2.5亿元,同比增长12.7%,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7.9个百分点。

从房屋用途来看,商品住宅投资1.4亿元,同比增长18.6%;其中,90平米以下住宅投资0.4亿元,同比增长5%90-140平米投资0.8亿元,同比增长6.7%140平米以上投资0.3亿元,同比增长149.4%。办公楼投资0.08亿元,增长58.1%,商业营业用房投资0.8亿元,下降6.7%,其他投资0.2亿元,增长69%

分县市来看,我州有3个县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分别是昌吉市、阜康市和奇台县,占全州房地产开发投资的96.6%。其中昌吉市完成投资1.5亿元,同比增长2.4%,占全州投资额的59.6%。(详见下表)

指标名称

1-3月完成投资

(万元)

去年同期完成投资(万元)

增长速度(%)

      昌吉州

25123

22293

12.7

           昌吉市

14973

14621

2.4

           阜康市

5869

4547

29.1

           呼图壁县

245

963

-74.6

           玛纳斯

297

436

-31.9

           奇台县

3422

1470

132.8

           吉木萨尔县

17

256

-93.4

           木垒县

300

0

-  

2、“三大面积”大幅增长

一季度,房屋施工面积740.3万平方米(含历年未竣工结转面积),同比增长2.4%。其中新开工面积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13.2%,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了601.8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2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6.7%,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了76.7个百分点。新开工面积中,住宅同比增长480.7%,商业营业用房同比增长554.8%,随着天气逐渐回暖和新项目的投入,我州房地产开发规模较上年同期均有大幅增长。

分县市来看,我州4个县市一季度有新开工面积,分别是昌吉市5.3万平方米、阜康市0.6万平方米、呼图壁县0.01万平方米和奇台县2.3万平方米。其中昌吉市新开工面积占比最大,占全部新开工面积的63.9%,同比增长318.5%,仅住宅新开工面积就达5万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1、商品房销售有所降温,非住宅销售面积降幅明显

截至三月底,全州商品房销售面积25.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7%,增速同比回落53.8个百分点,环比回落62.9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22.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6%,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32个百分点,环比回落53.2个百分点;非住宅类商品房销售面积为2.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0.9%,环比回落101个百分点,降幅明显。商品房销售面积没有延续2月份的高涨态势,交易热度有所降温。

    2、商品房去库存难度仍然较大

一季度,昌吉州房屋竣工面积2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6.7%,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了76.7个百分点。商品房待售面积(现房,不含期房)7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1%,其中住宅待售面积5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7.2%;办公楼待售面积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0.5%;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1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2%;其他房屋待售面积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6.6%。在待售面积中,办公楼待售面积较上年同期减少0.3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房屋的待售面积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4万和5万平方米,可见在过去的一年中,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房屋的库存不降反增,去库存压力进一步增大。

  3、到位资金增速低于开发投资增速

目前,我州资质以上房地产企业共170家,但大部分企业规模偏小,基础薄弱,融资渠道单一,银行贷款能力较差。一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到位资金12.4亿元,同比下降16.4%,到位资金增速比开发投资增速低29.1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1.6亿元,同比下降9.6%,银行贷款0.4亿元,同比下降55.1%;自筹资金4亿元,同比增长44.3%;其他资金6.9亿元,同比下降33.6%。在其他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2.7亿元,同比下降17.7%;个人按揭贷款3.6亿元,同比增长28.3%,作为企业资金主渠道的其他资金来源增速下降明显。

三、对策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一方面在政策利好和改善性需求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需求将继续释放,为房地产开发持续回暖增强了动力;但另一方面,受去库存压力较大、到位资金增速减缓、土地购置减少等因素影响,当前房地产开发市场稳定增长的基础仍需巩固。

1、加快存量消化。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重,引导被安置居民选购合适的商品房。推进公租房以租代建,优化住房资源配置。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现销售模式及空置房管理办法的多样化,采取“以租代售”、“租售两全”等新的租售模式,形成商品房买卖和租赁齐步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格局。

2、加大金融业对房地产开发的支持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信贷有效投放力度,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房产企业开发项目在资金上加大支持力度,缩短放款周期。

3、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房地产中介经纪行为,及时查处销售、广告宣传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房地产项目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和广告宣传,加快制定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强化信用机制,营造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

4、完善第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推动非商品住宅去库存。根据全州产业发展布局,均衡各县市房地产开发强度和节奏,注重分类调控。注意把握第三产业发展趋势和动向,特别是围绕与“互联网+”有关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完善现有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商品住宅库存较大的外围区域发挥自身优势,将部分现有非商品住宅库存改造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优化商业经营供给结构,培育市场新主体,消化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商品住宅库存,释放市场强劲的需求和城市资源支配能力。

(昌吉州统计局社会科  滕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