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30/2018-000004 | 信息分类: | 统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20 |
文 号: | 昌州统字〔2018〕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关于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的通知 |
各县(市)统计局、调查队,州统计局、调查队各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7〕209号)和《自治区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关于印发<新疆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统字〔2018〕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昌吉州局队分工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调整优化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国家调查队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国统字〔2017〕177号),以及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牢固树立改革意识,坚持以完善统计体制为目标,以理顺统计工作机制为导向,充分发挥局队各自优势,切实提升统计调查效率,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任务。
二、具体分工
将目前由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实施的“四下”企业抽样调查任务,调整由昌吉州统计局负责。
(一)综合科总体负责落实局队业务分工组织实施工作,提出贯彻实施意见、下发通知,负责局队业务分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服务业),并指导各县(市)统计局做好落实工作;
(二)工商科负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五年开展一次)、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指导各县(市)统计局做好落实工作;
(三)社会科负责组织实施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和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并指导各县(市)统计局做好落实工作;
(四)普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四下”企业名录库更新维护;
(五)计算中心负责“四下”企业抽样调查联网直报、数据处理技术支撑;
(六)办公室负责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和督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同时督促财务室落实“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经费。
三、实施步骤
(一)工商科自2018年一季度开始负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自2018年3月30日前组织实施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工业)的布置、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6月底前完成交接工作,明年负责组织实施年报调查。
自2018年一季度起负责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数据采集、录入和上报工作,调查队全程参与指导,并对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估。二季度起负责组织实施调查全部相关工作。同时协助社会科完成小微企业投资调查(工业、商业)。
(二)社会科自2018年3月起负责组织实施小微企业投资和资质外小微建筑业调查工作。
(三)综合科自2018年1月起跟班调查队学习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4月起跟班调查队学习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服务业),6月底前完成交接工作,7月起负责组织实施调查。协助社会科完成小微企业投资调查(服务业)。
局队以上所有专业务必于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分工调整各项相关工作任务,下半年起由昌吉州统计局单独组织实施调查。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统计局及州统计局各科室要认真学习自治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下发的《关于新疆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实施细则》(新统字〔2018〕8号)。《细则》对各专业职责任务、交接时间、交接数据资料、人员配置、学习培训、调查员管理、样本维护、组织实施、数据核查、数据衔接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请严格遵照时间节点、按照要求抓好落实,顺利进行工作交接,确保组织上、业务上不出问题。
(二)各县(市)统计局和调查队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把主要资源和精力用于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未经报批,不得自行调整、更改制度内容,不得自行变更调查样本。
(三)理顺调查单位名录库管理 。各县(市)统计局要按照国家反馈抽样名录,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四上”和“四下”企业名录关联衔接及统一管理等问题。要加强对行业统计调查的统筹管理,保证“四上”与“四下”企业调查单位名录衔接,确保调查单位不重不漏。
(四)做好数据资料和业务工作衔接 。州及各县(市)统计局和调查队要建立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及相关资料交接制度,确保工作不乱、人员不散、资料不丢、数据不断。移交工作准备好后,相关业务科室向分管领导提出书面请示,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方能移交,交接工作要有文字记录。重大问题提交局队有关会议研究决定。按照“资料跟着职能走”的原则,州及各县(市)统计局和调查队务必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工作职能和全部历史数据、工作文件的交接工作。
(五)抓好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数据质量 。局队业务分工调整后,各县(市)统计局将承担新的调查任务,需要统计调查人员不断地充实业务知识,所以局队要采取一对一跟班学习的方式,积累工作经验,做好交接准备工作,调查队要派人员对局交接业务处进行指导。各县(市)也要切实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指导。
(六)协调推进,按期上报工作进展报告。目前,各专业人员已到位,3月底前,局队部分业务交接及培训要全面结束。玛纳斯县、奇台县统计局和调查队要分别于6月20日前,向昌吉州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上报本县市局队业务分工调整工作总结报告;昌吉州统计局和昌吉调查队分别于6月30日前向自治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报送局队调查分工调整工作总结报告。
(七)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强化督办落实 。各县(市)统计局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质量。昌吉州统计局和昌吉调查队将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巡视,对落实不力、工作拖拉、工作衔接和数据质量出现明显问题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工作机制 。昌吉州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联合成立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进行研究协调和统筹安排,积极推进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交流沟通,确保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见附件1)。各县(市)统计局要将国家统计局关于局队分工调整优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及重要意义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及时有效解决各种问题,共同推进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信息技术支持。各县市统计局要集中力量为新承担的“四下”企业调查做好技术准备,努力在应用系统开发、数据库建设和技术支持运维上下功夫。提倡局队信息共享和技术互助。
(三)做好调查经费保障。各调查队要协助统计局,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将已安排的“四下”企业调查经费预算划转给统计局。要提前做好局队协调,必要时共同向地方党政领导及财政部门做好汇报沟通,确保调查工作正常运行。
昌吉州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
2018年3月5日
附件1:
昌吉州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亚武 昌吉州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任学军 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副组长:尹平基 昌吉州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立平 昌吉州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隋朝旭 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邱玉新 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党组成员、奇台调查队队长
李 俊 玛纳斯县统计局长
颜 铭 呼图壁县统计局长
周国军 昌吉市统计局长
眭 颖 阜康市统计局长
柳晓东 吉木萨尔县统计局长
赵咏梅 奇台县统计局长
张海岩 木垒县统计局长
员蔚星 国家统计局玛纳斯调查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立平和邱玉新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局队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名单如下:
成 员: 徐风华 昌吉州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冶晓萍 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工商科科长
貟劲春昌吉州统计局计算中心主任
戴婷婷 昌吉州统计局工商科科长
武 静 昌吉州统计局社会科科长
黄 淼 昌吉州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
包雪荣 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副队长
李慧娟 昌吉州统计局办公室(法规科)负责人
郭莉娟 国家统计局玛纳斯调查队专业负责人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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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相关专业交接人员名单 |
||||
一、局队规下工业及创新调查交接人员名单 |
||||
地区名称 |
调查队 |
统计局 |
||
队领导 |
移交人 |
局领导 |
接收人 |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任学军 |
张凤娇 |
刘立平 |
朱睿 |
昌吉市 |
|
|
马玲玲 |
王玉梅 |
阜康市 |
|
|
眭颖 |
李娜 |
呼图壁县 |
|
|
颜铭 |
王琪 |
玛纳斯县 |
员蔚星 |
郭莉娟 |
李俊 |
杨开虎 |
奇台县 |
邱玉新 |
包雪荣 |
赵咏梅 |
李怡 |
吉木萨尔县 |
|
|
许芳 |
刘晓波 |
木垒县 |
|
|
张海岩 |
李菁 |
|
||||
二、局队小微工业、建筑业、服务业、贸易业投资交接人员名单 |
||||
地区名称 |
调查队 |
统计局 |
||
队领导 |
移交人 |
局领导 |
接收人 |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任学军 |
冶晓萍 |
刘立平 |
张勇 |
昌吉市 |
|
|
马玲玲 |
刘珈彤 |
阜康市 |
|
|
眭颖 |
乌力吉 |
呼图壁县 |
|
|
颜铭 |
陆刚 |
玛纳斯县 |
|
|
李俊 |
彭硕、柳婵 |
奇台县 |
|
|
赵咏梅 |
张波诗、王兴钰 |
吉木萨尔县 |
|
|
许芳 |
徐健、杨晶晶 |
木垒县 |
|
|
张海岩 |
陈思羽 |
注:小微企业投资调查样本量见各工业、建筑业、贸易业、服务业样本。 |
三、局队小微建筑业调查交接人员名单 |
||||||||
地区名称 |
调查队 |
统计局 |
||||||
队领导 |
移交人 |
局领导 |
接收人 |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任学军 |
张凤娇 |
刘立平 |
武静 |
||||
昌吉市 |
|
|
马铃铃 |
李阳 |
||||
呼图壁县 |
|
|
颜铭 |
陆刚 |
||||
奇台县 |
邱玉新 |
包雪荣 |
赵永梅 |
张克勤 |
||||
玛纳斯县 |
员蔚星 |
郭莉娟 |
李俊 |
郑贤威 |
||||
吉木萨尔县 |
|
|
许芳 |
徐健 |
||||
|
|
|
|
|
||||
四、局队规下服务业及创新调查交接人员名单 |
||||||||
地区名称 |
调查队 |
统计局 |
||||||
队领导 |
移交人 |
局领导 |
接收人 |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刘雪梅 |
马晓今 |
刘立平 |
金鸽 |
||||
昌吉市 |
|
|
马玲玲 |
闫仲炜 |
||||
阜康市 |
|
|
眭颖 |
杜慧珍 |
||||
呼图壁县 |
|
|
颜铭 |
陆刚 |
||||
玛纳斯县 |
员蔚星 |
樊则彬 |
李俊 |
柳婵 |
||||
奇台县 |
邱玉新 |
盛佩琦 |
赵咏梅 |
张克勤 |
||||
吉木萨尔县 |
|
|
许芳 |
马晓玲 |
||||
木垒县 |
|
|
张海岩 |
古丽 |
||||
|
|
|
|
|
||||
五、局队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交接人员名单 |
||||||||
地区名称 |
调查队 |
统计局 |
||||||
队领导 |
移交人 |
局领导 |
接收人 |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任学军 |
冶晓萍 |
刘立平 |
戴婷婷 |
||||
昌吉市 |
|
|
马玲玲 |
刘敏 |
附件3.
一、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样本和样本村(居委会)分布情况 |
||||
地区名称 |
企业样本数(个) |
样本村、居委会数(个) |
||
合计 |
目录企业 |
非目录企业 |
||
昌吉州 |
98 |
83 |
15 |
20 |
昌吉市 |
38 |
26 |
12 |
7 |
阜康市 |
15 |
15 |
|
2 |
呼图壁县 |
10 |
9 |
1 |
3 |
玛纳斯县 |
8 |
7 |
1 |
4 |
奇台县 |
9 |
9 |
|
2 |
吉木萨尔县 |
12 |
11 |
1 |
2 |
木垒县 |
6 |
6 |
|
|
地区名称 |
样本量(个) |
昌吉州 |
18 |
昌吉市 |
9 |
呼图壁县 |
1 |
玛纳斯县 |
2 |
奇台县 |
5 |
吉木萨尔县 |
1 |
二、建筑业小微企业样本量
三、规下服务业样本企业分布
地区名称 |
样本量(个) |
昌吉州 |
118 |
昌吉市 |
68 |
阜康市 |
16 |
呼图壁县 |
6 |
玛纳斯县 |
6 |
奇台县 |
12 |
吉木萨尔县 |
9 |
木垒县 |
1 |
四、昌吉州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样本名单及相关信息清单
样本序号 |
样本名称 |
样本 类型 |
样本单位类型 |
本队领导 及电话 |
负责本专业人员姓名及电话 |
1 |
昌吉市众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 |
法人 |
任学军09942334642 |
冶晓萍 09942344517 |
2 |
新疆昌吉州瀚园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经销部 |
批发 |
个体 |
||
3 |
昌吉市国华农资店 |
零售 |
个体 |
||
4 |
昌吉市爱鞋之家鞋行 |
批发 |
个体 |
||
5 |
新疆恵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店 |
零售 |
法人 |
||
6 |
新疆恵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二分店 |
零售 |
法人 |
||
7 |
新疆普济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二分店 |
零售 |
法人 |
||
8 |
昌吉市鸿徕商行 |
零售 |
个体 |
||
9 |
昌吉市旭旭商店 |
零售 |
个体 |
||
10 |
昌吉市昌润园潘家商店 |
零售 |
个体 |
||
11 |
昌吉市福林药店 |
零售 |
个体 |
||
12 |
昌吉市聚和源购物商店 |
零售 |
个体 |
||
13 |
昌吉市朵朵农业科技服务部 |
零售 |
个体 |
||
14 |
昌吉市壹家快捷宾馆 |
住宿 |
个体 |
||
15 |
昌吉市北春园旅馆 |
住宿 |
个体 |
||
16 |
昌吉市顺涛旅馆 |
住宿 |
个体 |
||
17 |
昌吉市正弘源商务宾馆 |
住宿 |
法人 |
||
|
|||||
18 |
昌吉市百爱西餐厅 |
餐饮 |
个体 |
||
19 |
昌吉市明德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餐饮 |
法人 |
||
20 |
昌吉市吉文串串香 |
餐饮 |
个体 |
||
21 |
昌吉市刻纷魔味鸭延安北路店 |
餐饮 |
个体 |
||
22 |
昌吉市杨核饭馆 |
餐饮 |
个体 |
||
23 |
新疆百富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分公司 |
餐饮 |
法人 |
||
24 |
昌吉市白王子回坊餐厅 |
餐饮 |
个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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