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30/2016-000009 | 信息分类: | 统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6-10-10 |
文 号: | 昌州统字〔2016〕21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6年昌吉州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统计局、州局各科室、普查中心(计算中心):
为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加强行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府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暂行办法》及《昌吉州统计局巡查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昌吉州统计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统计巡查工作。
一、巡查内容
(一)执行统计制度方法的情况
1.贯彻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情况;
2.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管理情况;
3.经济运行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4.坚持数据质量评估制度情况;
(二)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维护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强化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统计标准、指标体系、调查方法和统计工作规程情况。
1.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及对乡镇统计人员培训情况;工业、商业、投资、农业等专业电子台帐建立情况;网上直报情况等。
2.统计法制建设情况。(统计“七五”普法宣传贯彻情况;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程序是否合法、案卷文书材料是否齐全及统计执法案卷自查评审情况;统计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等。
(三)各专业巡查范围
1.核算专业:抽查每个县市核算季报、年报。
2.工业、能源专业:抽取工业企业每个县市4-8家;能源专业同工业专业一并进行。
3.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对本年所有投资项目(包含5000万元以上和5000万元以下)、建筑业企业进行抽查,其中,昌吉市各抽3-4个投资项目单位和建筑业企业,其余县市各抽2-3个投资项目单位和建筑业企业。
4.房地产专业:每个县市抽2-3家。
(四)各专业巡查重点
1.核算专业巡查内容
(1)年报、季报资料是否装订并整洁;(2)除专业以外的一些部门报表如财政报表、税收报表是否按要求收集并使用;(3)县(市)核算数据是否与相关专业、对应部门的数据是否一致。重点包括:一是GDP县上报数据和上报州局的数据是否一致;二是财政收入指标县上报数据和财政部门使用的数据是否一致;三是主要社会指标,如境内公路里程、全年专利申请数、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等是否与有关部门数据一致。
2.工业专业巡查内容
主要是B204-1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和B203表财务状况1-9月数据。(1)企业是否建立工业台账;(2)数据来源是否准确:一是销售平均单价是否计算正确;二是财务状况表数据是否和企业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一致。
3.能源专业巡查内容
(1)巡查的主要统计指标:P205-1表企业电力消费量、P205-1表补充资料中综合能源消费量;P301表终端消费量中分行业电力消费量(自备发电企业自用量是否漏填)、按等价值计算的消费量合计。核实P205-2表能源产出量是否与工业B204-1表中产量一致;P205-3表中的母项值是否与工业B204-1表中产量一致。(2)今年新增的P205-6表能源生产量,P205-7表煤炭销售去向,P205-8表生产库存报表填报是否完整。(3)能源统计台账是否建立。(4)县市能源专业人员能源月报、季报和年报都是否严格按照自治区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和《昌吉州能源统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流程去做。
4.房地产专业巡查内容
(1)统计数据的来源,统计台账的建立、数据上报及网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情况。主要包括:投资数据是否按照形象进度填报;销售面积及空置面积计算是否准确;销售额是否按照合同价计算;新开工面积与投资数据核对,看是否匹配。(2)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3)新增单位(企业)的基本情况,审批资料的情况,目前的经营情况。
5.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专业巡查内容
(1)投资完成额、设备工器具购置;建筑业总产值、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营业收入;(2)国家一套表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按时、保质上报;是否建立企业内部台帐;报表数据来源是否真实、准确,依据是什么。
二、巡查步骤
(一)单位自查时间:要求各县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2016年10月8日-10月15日的开展统计巡查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于2016年10月17日前报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人:张彬、李慧娟,联系电话:2349321。州统计局将此次巡查内容作为县市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二)统计巡查时间:2016年10月20日-10月30日
(三)总结整改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15日
三、具体要求和说明
1.巡查范围:各县市统计局、统计调查单位
2.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点问题及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检查组将当场调查取证。
3.统计数据巡查期限为2016年10月20日前(第三季度报表上报时间)。
4.巡查工作要严守纪律,不惊动被查单位无关人员,不能给基层增加负担。
5.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巡查登记表的每项内容,必要时,还要做好记录。巡查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于返回后三日内送办公室。
昌吉州统计局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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