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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0 12:19:48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范,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通〔2025〕5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吉市西外环与健康西路交汇处向东100米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4楼,邮编831100,电话:0994-232629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扣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目标,严格落实工作机制、优化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考核,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年共公开发布、转载各类政府信息147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率1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市场监管领域各项监管职能,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63件,同比增长9.6%,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530件,同比增长24.1%;聚焦政策解读、便民提示等转载各类信息685篇;借助新疆政务服务网,结合线下发放宣传册公开市场监管领域办事指南类信息22类共68项,为群众提供便捷查询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通过网络渠道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1件(不掌握及无法提供的申请,已依法依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前置审查程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公开渠道和公开时限,形成“起草-审核-发布-归档”闭环管理机制,全年对793条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发生泄密事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梳理排查,完成失效信息清理3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升级新媒体微信订阅号(昌吉州市场监管)信息专栏,增设“时政要闻”“今日关注”“总局发布”等栏目,全年共发布、转载各类信息231期,共1215篇,年访问量达11.3万余人次,共有粉丝13745人。 

(五)强化监督考核,促进提质增效。

2025年,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要求,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按时发布率达100%,无超期公开情况。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与群众期待有差距;二是工作人员应对复杂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能力有待提升。

下一步,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公开,明确政策依据,细化内容清单,靶向贴合群众关切;强化业务能力提升,紧扣涉密边界、公开范围判定、答复文书规范等核心内容,统一答复口径,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处置能力,确保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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