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许可】关于公布新疆皖江堂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予延续许可事项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公布新疆皖江堂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予延续许可事项进行公示的公告
新疆皖江堂药业有限公司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按照法定程序经检查验收,不符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第三方物流规范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新药监规〔2024〕5号)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不予许可,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4-2327651 邮政编码:831100
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与西外环交汇处
附件:新疆皖江堂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予延续许可公示表.xlsx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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