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春节消费警示
传统节日春节即将来临,为有效应对疫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消费者协会就春节期间消费发布如下警示:
警示一 安全选购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
为加强疫情防控,保护自身健康,消费者要尽量减少选购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如需选购,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食品标签内容,查看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不购买来源不明、不能提供“三证明一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购物后,应及时对手进行清洗消毒,洗手前,双手不要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在食用冷链食品时,要做到烧熟煮透,避免直接生吃、半生吃,确保食品安全。如食用后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
警示二 理性采购年货,切记索要发票收据
消费者购买年货,应到正规商场超市选购,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注意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线上购物要到正规电商平台,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购买商品做到货比三家,价比三家,不轻信商家的宣传噱头和低价诱惑,促销商品详细了解促销原因和促销规则,防止商家不予退换。按需选购商品,注重商品品质,不崇尚华美外包装。做到理性消费,减少奢侈消费。防止商家非正常砍单行为,保留好订单、聊天记录或截屏等相关证据。
警示三 严防旅游低价陷阱,做好疫情防控自我防护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未过去,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旅游景点和出行途径时,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前往,须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春节出游的消费者,有条件的可以考虑错峰旅游的方式。如果参团旅游,要选择正规旅行社,选准出游线路,签署旅游合同,明确旅游景点、食宿场所以及进店购物等事项。要特别警惕一些旅行社推出低于成本价的旅游项目,谨防旅行社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缩减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强迫购物等。防范旅游购物欺诈行为,旅游景区的一些商店出售的贵重物品真假难辨,在景区最好不要购买名贵商品。
警示四 美容美发等预付消费,切忌存入过多金额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不断,商家跑路等问题层出。春节期间,正是各类商家促销爆棚的时候,消费者选择美容美发、健身、洗车、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预付式消费方式时,要注意检查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单位是否拥有较高的市场信誉度和较好的经营状况。拒绝一次性存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关门跑路导致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失。办理预付卡时要和经营者签订合同,通过合同约定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警示五 预定年夜饭明确细节,文明节俭就餐
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或在外就餐,应选择食品安全有保障的餐饮企业。最好对餐饮场所实地考察,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消费细节,对菜品名称和实际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餐饮企业特殊约定的消费内容要事先了解清楚并确认。在合同中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保留购物凭证,确保维权有据。用餐时,做到节俭祥和并举,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聚餐人数控制在10人之内,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后切记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可先行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要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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