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州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加强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力量开展市场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价格监管,重点查处辖区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涉及一般商业用电的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依法查处不执行目录电价的、与目录电价捆绑收取其他费用的、不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各项降低电价措施的、随意分摊收取公共用电和损耗费用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三)加强对旅游相关的景区景点、住宿、餐饮、购物店、停车场等价格行为监管。重点查处景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高定价大折扣、捆绑销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价外加价、强制代收费用以及宾馆饭店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停车场违规收费等行为。加大对大型旅游购物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标价等行为,为节日旅游购物市场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辆救援服务和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督检查;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五)加强各类商场、超市及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如实标明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
二、检查时间及方法
(一)检查时间:2020年元旦前至春节期间。
(二)检查方法:本次市场价格检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准东分局组织实施。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抽查检查。
三、工作要求
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做好节日期间价格举报值班工作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制和专人值班制,确保“12315”投诉举报快速处理,快速查办举报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检查的同时要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以及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要第一时间预警及上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情况。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上一篇: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
下一篇: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