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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柔性执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4-04-02 11:16:08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近日,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印发《关于推行柔性执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了八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努力实现执法活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行政指导。对市场主体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责令改正、行政告诫方式督促及时纠正,而依法不予处罚或处理。针对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被投诉举报较多、风险监测不合格等风险隐患,采取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或约谈方式,指出其存在问题,督促和帮助其完善制度、整改问题、纠正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裁量基准。将适用裁量基准和区州市场监管领域减免责清单情形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综合考虑社会心态、公众情绪,以及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处罚方式和处罚额度。

三是善意审慎执行。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依法允许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对一般违法行为慎用行政强制措施,对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四是推动说理执法。建立健全以案释法、说理式处罚决定等工作机制,在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向行政相对人“讲清事理、讲通情理、讲透法理”,通过明白无误的说理和解释,从而使市场主体理解、认同、信服市场监管执法,切实提升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满意度。

五是开展普法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从执法人员、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维度推进普法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六是强化信用约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运用,推动企业信用与重点领域监管深度融合。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健全信用修复制度机制,持续做好经营主体守信激励工作。实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监管成本的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的最小化,为企业发展打造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

七是规范信息公示。对自然人处以4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40000元以下的罚款,实施行政处罚公示时自公示之日起届满三个月的停止公示。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

八是抓好干部培训。加大执法人员对柔性执法内容和相关制度的培训力度,力争使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柔性执法的内涵和要求,熟练掌握实施柔性执法的方式方法,有效运用柔性执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下一步,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探索建立“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