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03号
发布日期: 2025-05-07 17:28:42 来源: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03号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文号

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03

处罚名称

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案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违法事实

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该矿首采区北帮+680m - +660m坡道下方空重车道分流挡墙设置在坡道进口前方30米处,未按《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中联润世露天煤矿作业规程汇编》要求设置在坡道进口位置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十三条第4项、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对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作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4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000673440991E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璋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