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应急预警[2022]5号
时间:2022年8月10日19时 签发:贺明
险情类别 |
强降水、大风天气预警 |
||
主送单位 |
各县市(园区)减灾委、州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
影响范围 |
全州,降水大值区主要位于玛纳斯县、呼图壁县、阜康市南部山区。 |
||
预警级别 |
|
影响时间 |
8月10日至13日 |
灾情概要 |
昌吉州气象台:预计8月10日夜间至13日,玛纳斯县至阜康市断续有中到大雨,吉木萨尔县至木垒县小到中雨,平原局地及山区部分地区暴雨,降水大值区主要位于玛纳斯县、呼图壁县、阜康市南部山区,累计降水量24~45毫米,上述地区局地伴有短时强降雨或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雨强15~20毫米,强降雨时段在11日夜间至12日夜间。大部地区西北风5~6级,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等地的部分地区风力可达7~8级。 |
||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要求
|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责任,做好强降雨、大风天气对城市运行、交通出行、户外作业人员等不利影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对南部山区居民、牧民,旅游景区、工矿企业、危化企业、施工现场等人员的管理,做好灾害应急处置与防御工作,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1.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驾驶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到安全驾驶,做好防滑、防侧翻的预防措施。 2.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对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点部位安全巡检,做好遇湿易燃物品的防水工作;要督促矿山企业重点加强对矿井外围、采空区上方的防排洪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加强对地面防水、井下水患的监控,认真落实防排水、探放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水利部门要加强水雨情实时监测,加强河流、水库、防洪堤坝的安全监测,严格执行防洪调度方案,加强对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抢险。 4.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农田排水疏通工作,避免农田受灾。 5.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实时路况信息播报工作,加强对相关路段的道路交通管控,做好重要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 6.自然资源部门要紧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高风险区,及时安排群测群防员做好巡查监测工作,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7.住建部门加大对建筑行业监管力度,加强特殊作业管控,适时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切断室外危险电源,同时加强对老旧危房建筑、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上报,转移人员,确保安全。 8.文旅部门及旅游景点要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南部山区旅游景区安全管控,在强降水前和降水期间要严控旅游人员进入南部山区,同时要做好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防范工作,及时提示游客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并做好游客告知和疏散转移工作。 9.建筑、地质勘探、电力、高空作业、野外施工等行业企业要做好防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防范工作,遇到强降水天气要停止室外作业。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
备注 |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994-2337910,0994-2337760(传真) |
||
抄送 |
州党办、政办 |
上一篇: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
下一篇: 关于对昌吉州阜康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