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应急预警[2023]6号
发布日期: 2023-04-14 12:52:1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应急预警[2023]6

             时间:202341419时                           签发:贺明

险情类别

寒潮预警

主送单位

各县市(园区)减灾委、州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影响范围

昌吉州大部地区

预警级别

影响时间

4月15日至4月20日

天气概要

  昌吉州气象台:降水预报:15日夜间至16日白天,昌吉州大部地区有小雨(高海拔山区为雪),其中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局部地区中雨。17日至19日,昌吉州平原大部地区有小到中雨转雨夹雪,山区中到大量雨转雪,其中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的局部山区有暴量雨转雪(累计降水量12~

  18毫米)。主要降水时段:17日夜间至18日白天。大风沙尘预报:15日夜间,大部地区有5~6 级西北风,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北部及木垒县部分地区阵风8级左右,局部地区将出现沙尘天气。17日夜间至18日白天,大部地区有 6~7级西北风,玛纳斯县至昌吉市北部、吉木萨尔县至木垒县部分地区阵风 8~9级。降温预报:昌吉州过程最低气温下降8~12℃,将达寒潮。天气转晴后,19日、20日清晨,西部平原最低气温下降至-2~0℃,东部、北部最低气温下降至-8~-4℃,山区最低气温下降至-12~-8℃;大部地区将出现不同程度的霜冻。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责任,做好大风沙尘、降温、降水天气对设施农业、畜牧业、城市运行、道路交通、户外作业人员等不利影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对南部山区居民、牧民,工矿企业、危化企业、施工现场等人员的管理,做好灾害应急处置与防御工作;消防等救援力量要做好应急准备,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工作

提示

  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做好防滑、防侧翻的预防工作。

  2.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对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点部位安全巡检,做好遇湿易燃物品的防水工作;要督促矿山企业重点加强对矿井外围、采空区上方的防排洪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加强对地面防水、井下水患的监控,认真落实防排水、探放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水利部门要加强水雨情实时监测,加强河流、水库、防洪堤坝的安全监测,严格执行防洪调度方案,加强对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抢险。

  4.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提醒种植户合理安排春播进度,避开不利天气时段播种,已播农田做好防风压膜工作,同时做好设施农业大棚防风加固和增温保暖工作;加强畜牧业生产安全管理,避开风雪天气转场,并提前做好草料储备和牲畜棚圈加固、防寒保暖工作。

  5.林草部门要重点防范大风降温对果树授粉坐果的影响,及时调整葡萄的开墩及定植时间,趋利避害,及时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6.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相关路段的道路交通管控,做好重要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

  7.住建部门要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及市政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供水、城市燃气等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维护检修设备,确保降水降温天气下的城市要素供应正常。

  8.文旅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的安全管控,根据天气变化,认真做好隐患排查、人员疏散以及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9.要加强城市抑尘的精细化管控,建筑、地质勘探、电力、高处作业、野外施工等行业企业要做好安全取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防范工作;遇到降水、大风天气停止室外作业。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要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备注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994-2337910,0994-2330953(传真)

抄送

州党办、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