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防灾减灾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建立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多部门会商研判,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上一篇: 煤田灭火科
下一篇: 矿山执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