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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执法科
机构名称 矿山执法科
科室负责人 李永峰
办公电话 暂无座机
机构职能

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有关煤矿、非煤矿山和煤田灭火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指导、监督县市(园区)矿山领域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