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救灾
昌吉回族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 2024-12-17 19:00:05 来源: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应急预警[2024] 122

时间:202412171900                     

险情类别

大雾

主送单位

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减灾委、州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影响范围

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

预警提示

大雾预警提示

影响时间

1217-18

天气概要

昌吉州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玛纳斯县至奇台县的部分区域将断续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局部地区能见度小于200米,对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请加强防范。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工作

提示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工作

提示

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要注意加强对城市居民、旅游景区、施工现场、危化企业、工矿企业等人员的管理,做好大雾天气期间防范工作,尤其是要对辖区内道路交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州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需强化本行业领域分析研判和预警、叫应,指导县市(园区)和重点企业(单位)做好防范。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国省道、高速等路段巡逻管控和交通疏导,加强联勤联动。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做好防滑、防侧翻预防措施;要对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加强对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点部位安全巡检,督促企业落实大雾等防范措施;加强煤矿企业运输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露天煤矿采场、排土场边坡安全管理。
    建筑、地质勘探、电力、野外施工等行业企业要做好大雾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和灾情,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备注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994-23379100994-2330953(传真)

抄送

州党办、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