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应急预警[2024] 110号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8时00分
险情类别 | 大雾 | ||
主送单位 | 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减灾委、州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
影响范围 | 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 | ||
预警提示 | 大雾预警提示 | 影响时间 | 11月12日-11月13日 |
天气概要 | 昌吉州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至明天上午,玛纳斯县至阜康市的部分区域将断续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局部地区能见度小于200米,对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请加强防范。 | ||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 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要注意加强对城市居民、旅游景区、施工现场、危化企业、工矿企业等人员的管理,做好大雾天气期间防范工作,尤其是要对辖区内道路交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州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需强化本行业领域分析研判和预警、叫应,指导县市(园区)和重点企业(单位)做好防范。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 ||
备注 |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994-2337910,0994-2330953(传真) | ||
抄送 | 州党办、政办 |
上一篇: 新疆各地消防救援部...
下一篇: 促进基层能力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