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经济建设类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1-09 18:03:0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03/2020-00004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政府网 发文日期: 2020-11-09
文  号: 昌州应急〔2020〕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经济建设类13号提案的答复

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经济建设类13号

提案的答复

民盟昌吉市委会:

您委提出的经济建设类13号《关于在企业试点推广“安全积分超市”的提案》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办理提案工作小组,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对提案中提及的容认真进行了梳理、研究,现在答复如下:

一、借鉴先进经验,推动试点开展,初步取得成效

(一)借鉴经验,制定方案,指导落实

州应急管理局结合提案中“安全积分超市”经验,通过讨论分析,将积分获取方式从查找隐患方面调整为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将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的方式调整为建立以积分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奖惩体制的方式,通过建立有效的体系推动和保障安全生产积分制的落实。为确保提案内容有效落地,州应急管理局在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试点推广“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全面提升一线工人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及时发现、整改一线员工易发、频发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提高施工和作业现场的安全性

4月23日,州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张其军安排,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小武同志带队与民盟昌吉市委各位委员代表在州政协民主党派会议室进行面对面交流,确定《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试点)“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方案》,并按进度和要求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开展。

(二)过程指导,形成经验,交流分享

结合中《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试点)“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方案》,2020年4月25日-5月25日,州应急管理局与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就“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试点建设工作安排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工作开展形式。期间,完成《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制度修订和完善,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形式。确定以班组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的要求,基本形成了“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试点建设体系。

2020年5月27日,州应急管理局联合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召开“反违章积分制”等工作经验交流会,邀请试点班组对“反违章积分制”执行效果进行反馈,共同探讨和解决该提案在执行和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6月16日,州应急管理局开展“党建联企 安全助企”主题党日活动,邀请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分享“反违章积分制”工作开展情况和执行效果,同时邀请23家企业负责人现场学习,通过党建助业务形式,推广先进安全管理经验。2020年6月19日,州应急管理局局务会讨论通过了《昌吉州工矿商贸企业“反三违”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反违章积分制”作为州级反三违经验进行分享和推广,指导企业结合实际研究落实。

通过系列交流、讨论和分享推广活动,基本形成了“反违章积分制”管理制度、落实方法和工作经验材料。

(三)主动反馈,听取意见,持续推动

根据提案落实进度,2020年6月22日,州应急管理局邀请民盟昌吉市委相关委员、民革昌吉市委相关委员、民建昌吉支部相关委员及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领导,举办“反违章积分制”现场指导交流活动。活动现场,听取了企业关于“反违章积分制”落实情况及效果的汇报,听取了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和“反违章积分制”提案办理工作进度汇报,听取了各委员(代表)关于提案落实的意见建议。

2020年6月28日,州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讨论了各委员(代表)关于“反违章积分制”的意见建议,并讨论通过了《昌吉州工矿商贸企业“反三违”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将“反违章积分制”作为州级“反三违”先进经验在全州推广落实。

二、目前取得初步成果

一是企业已建立并完善了相关体系文件,明确了违章行为类别,明确了违章奖惩机制,建立了个人、班组、部门多级参与的反违章积分管理体系。

二是企业在开展““反违章积分制”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州应急管理局推荐的“轮值安全员”等三违管理办法,从全员参与方面配套建立了“违章接力棒”指导员,从人员培训提升方面配套开发了“联作学习软件”,从职责划分方面落实“网格化安全管理”等,举一反三,同时以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为最小安全管理单元,扎实落实“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工作要求,执行效果显著。

三是企业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在不断摸索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和完善,并主动参与到昌吉州“反三违”先进经验分享活动中,通过分享经验,授人以渔,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和掌握好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初步形成示范效应。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纳入“反三违”管理,全面推广宣传

2018年以来,全州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取得较好的监管效果。近年来已积累总结出“反三违接力棒”、“轮值安全员”和“反违章积分制”等系列先进经验,后期我局将在“反三违”工作的推动中,将“反违章积分制”经验纳入“反三违”先进经验重点宣传推广,组织企业学习借鉴,举一反三,全面落实。

(二)落实班组为载体,夯实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

结合“反三违”工作经验和“反违章积分制”在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班组落实方面的经验做法,在2020年昌吉州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班组建设过程中提出专项要求,以班组为载体,由企业推动,指导班组成为“反违章积分制”落实的最小单元,切实将“反违章积分制”经验落实抓细抓实。

(三)持续跟踪,做好跟踪和指导服务。

对“反违章积分制”在试点企业和班组的落实效果方面进行持续跟踪,指导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做好创新融合工作,及时组织州政协和民盟昌吉市委各委员(代表)进行现场指导,主动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强化现场指导服务,建立经验落地长效服务机制,扎实推动落实。

附件:1.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试点)“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方案。

2.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

3.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汇报材料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

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试点)

“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方案

根据民盟昌吉市委会的提案,昌吉州应急管理局结合安全监管要求,经过研究分析,结合“安全积分超市”经验,计划在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试点推广“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全面提升一线工人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及时发现、整改一线员工易发、频发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提高施工和作业现场的安全性,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的定义

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是借鉴“安全积分超市”经验和方式,突出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管控,对个人出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进行积分制管理,同时个人积分累加形成班组、部门积分。通过建立违章积分档案,对个人、班组、部门违章进行分析,找出反违章管理薄弱环节,及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进行纠偏,提升反违章管理实效。

二、推动反违章积分制目的和意义

“违章即是事故,未遂等同发生”,违章一直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大隐患,现阶段存在企业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管理手段薄弱、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等问题,以“零违章”作为目标,却难以实现,使反违章管理成为一大难题。通过违章积分管理,可以突出个别重点“个人、班组、部门”,有利于精准管控、打击违章行为,持续推进反违章工作落实开展。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个人违章积分扎实落地,提前预控,抓早抓小。

企业制定反违章管理规定和反违章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对违章种类及违章严重程度进行分类,不同性质违章进行不同程度记分。积分考核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个人积分以0分为基础,累计积分采用12分制。当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6分、9分时,相应人员需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分析检讨,并在班组班前、班后会或安全日活动向全体班组人员进行“说清楚”,即是反省检讨自己,也是对班组其他人员的警示及培训。同时,个人违章积分达到6分时,由所在班组进行不低于4学时培训考试;个人违章积分达到9分时,由所在部门进行不低于8学时培训考试。当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12分时,对违章人员按待岗学习一个月进行处理,违章人员要在企业或部门月度安全会议进行“说清楚”,由企业进行不低于24学时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所积违章记分值第一次清零。违章人员待岗期间,再次发生违章予以待岗三个月处理,年内个人违章积分第二次达到12分,予以待岗六个月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通过措施层层递进,严抓违章积分,重点突出个别安全意识不高,违章多发或严重违章人员,通过积分制加大违章处理及教育培训力度,实施精准抓违章、精准教育培训、提前管控、抓早抓小的措施,提升反违章力度及威慑力,严格管控个人违章。

反违章管理规定和反违章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要强调积分连带管理,将个人积分、班组积分、部门积分层层连带,形成自上而下反违章管理机制。按照反违章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发生违章行为对责任人进行记分,违章记分实行逐级检查、逐级记分、逐级连带责任制度。个人积分累计作为班组积分、班组积分累计作为主管部门积分。班组违章积分或部门违章积分达到限额后,取消相应班组或部门年度评先选优资格,相应班组长、部门领导需在企业进行检讨并通报,同时部门违章积分连带部门领导薪资考核,当部门违章积分达到36分时,扣除部门领导50%月度绩效,达到72分,扣除部门领导100%月度绩效,达到108分,部门领导待岗处理,达到144分,部门领导下岗处理。通过层层连带形成倒逼机制,推进反违章工作关口前移,改变反违章工作现状,形成层层反违章,层层抓违章的良性循环。

(二)违章“接力棒”,违章人员即是“安全员”。

企业各部门人员发生作业违章行为,除依据反违章管理规定和反违章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相应考核外,需违章责任人在现场检查发现其他人员作业违章行为,并报告至安全监管部门。若违章人员1个月内未发现其他作业违章人员,进行500元考核,后期以月度为责任周期,落实违章人员每月500元考核,直到发现下一名作业违章人员为止。若违章人员发现并上报其他人员作业违章行为,进行奖励。促进违章人员现场学违章、抓违章,作为现场兼职“安全员”,提升违章人员安全意识及反违章意识。

(三)定期分析违章管控薄弱环节,采取措施精准控制、打击违章。

通过违章积分对违章进行分类分析。一是各部门对部门违章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对比违章积分数据、违章种类,找出违章管控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前置管控同类违章重复发生。二是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各类违章进行定期分析,对多发作业违章、安全用电违章等问题采取作业前检查、安全日活动通报教育培训、针对性事故案例培训等多种手段进行管控纠偏,补齐反违章管理短板,减少现场违章风险隐患。

四、预计取得效果

通过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积分制工作,计划取得以下管控效果:

一是突出“个别人群”,突出易发违章、严重违章、习惯性违章人员,对违章积分突破红线的人员,通过考核、教育、待岗等层层递进的手段,严抓个别突出人群,有力做好违章人员管控。

二是提升各级人员对反违章工作的重视程度,违章与各级人员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形成反违章管理高压态势,有效落实推进了各级反违章工作开展。

三是通过违章台账积分建立,定期对违章进行分析,暴露违章管控明显短板,使违章管理更加精确精准。

四是通过层层连带、违章“接力棒”等手段,增强现场违章安全监督力量,浓厚反违章管理工作氛围,有效减少现场违章行为。

五、具体工作安排

该工作由昌吉州应急管理局指导,由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落实执行。

一是由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4月30日前完成反违章规定和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和印发,全面做好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州应急管理局给予指导。

二是由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规定和实施细则试点运行安全生产反违章积分制,定期形成统计和考核结果,由州应急管理局负责搜集先进经验。

三是由州应急管理局和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结合试点工作情况,在7月15日前,完成典型先进经验推广材料,分享相关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附件2:

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反违章管理规定

1 目的

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热”)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卫生等)管理工作,落实制度,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广大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技能,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的理念,深入开展全员控制差错活动,建立反违章常态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各级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行为,有效遏制违章行为,杜绝人身伤害和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促使广大员工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规定了反违章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行政处分、考核及奖励。

1.3 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布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连带追究制。采取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积分考核、全员控制、自我约束的方法,促使全体员工自觉远离违章,实现反违章工作从事后考核到事前教育和事中控制的转变,最终实现“零违章”目标。

1.4 各级领导要带头遵章守纪,加强安全管理,查处本部门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反违章要以主动控制为主,以事后教育惩处为辅;查处违章执行“制止、教育、纠正”和“曝光、记分、处分、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到反违章工作的“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

1.5 各部门要将反违章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奖罚结合,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加大反违章管理和考核力度,将厂部、部门、班组发现的违章考核情况建立档案,并在厂部升旗仪式、安全分析会、安全网例会、安全简报和曝光栏上进行通报,使每位员工都受到教育,形成自觉遵章守纪的习惯和氛围。

1.6 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必须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原则,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坚持始终。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昌热及其昌热范围内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外来人员(含来视察或检查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实习人员、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长期外委单位人员、临时外委工程队伍人员等)。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2011-4-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正)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高压试验室部分》(GB26861-20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15)

5 管理职责

5.1 成立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领导小组

5.1.1 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安全总监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外委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5.2 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5.2.1 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制定反违章行动计划,建立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反违章行动计划、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管理工作的实施。

5.2.2 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5.2.3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

5.2.4 制止或纠正差错和违章行为。

5.2.5 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及其他问题,讨论决定反违章的重大奖惩事宜。

5.2.6 定期对反违章行动计划、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分析,对未列入到规章制度的典型差错行为,分级纳入制度进行管理。

5.3 安环监察部门职责:

5.3.1 昌热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5.3.2 监督反违章行动计划、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管理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制止或纠正差错和违章行为。

5.3.4 负责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反违章行动计划、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管理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3.5 负责全厂违章积分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和考核。

5.3.6 在中层领导的选配和测评工作中,负责将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的积分管理作为一项内容纳入其中。

5.3.7 对因违章需教育、培训和内部待岗等培训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5.3.8 负责组织安排违章待岗人员的再培训工作。

5.4 综合管理部职责:

5.4.1 将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岗建区活动相结合,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工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自觉遵章守纪。

5.4.2 充分利用视频、刊、微信、e+宣传网进行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的宣传,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先进经验,批评曝光“三违”现象。

5.4.3 将开展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纳入各种安全生产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

5.4.4 负责将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的积分管理纳入先进个人评定、年终评选和各类评比工作之中。

5.5 各部门职责:

5.5.1 建立本部门年度反违章行动计划、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的日常管理机制,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部门管理人员、班组长等,并指导班组开展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

5.5.2 制定本部门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

5.5.3 将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杜绝违章指挥。

5.5.4 落实反违章行动计划、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管理办法,制止或纠正差错和违章行为,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差错和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5.5.5 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积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如实逐级上报安环监察部门

5.5.6 对本部门查出的违章在部门内曝光,并发送到本部门各班组。

5.5.7 建立反违章统计分析表,每月进行统计、分析与考核,找出反违章工作重点。

5.5.8 每月部门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各班组违章情况。

5.5.9 每月2日前在安全报表中向安环监察部门上报上月违章统计。

5.6 班组职责:

5.6.1 组织反违章学习和教育,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行为。

5.6.2 工作前检查生产现场和工器具,确保无装置性违章。

5.6.3 班前会、班后会布置和总结反违章工作,严格执行“两票”、危险点分析和“三讲一落实”活动。

5.6.4 每周工作前,总结分析上周存在的问题及本周反违章工作重点。

5.6.5 月底前,班组将本月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总结分析统计上报本部门

6 管理原则和内容

6.1 厂部、部门、班组每月要分别公告违章积分和考核情况。

6.2 安环监察部门负责昌热违章积分考核及违章曝光管理等工作;通过月度升旗仪式、“安全生产分析”、“安全简报”或“曝光栏”等在每月5日前把月度违章积分考核管理情况进行通报(记录表单9.2“违章通报格式),也可将违章行为在宣传栏中张贴,内容主要包括:违章者姓名、所在部门与班组名称、安全帽号或特征、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行为、违章规定条款、记分考核处理意见,对违章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模拟分析,以达到教育人、警示人的目的。

6.3 各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违章考核积分管理工作,做好现场违章行为查处、考核记录,并在每月2日前报安环监察部门(记录表单9.3“安环监察部或部门月/季/年度违章记分统计表格式

6.4 各班组负责本班组范围内的违章考核积分管理工作,并做好本班组现场违章行为查处、考核记录,月底前上报部门。

6.5 各部门、各班组要指定专人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如实向上汇报。各部门要积极鼓励、指导各班组扎实开展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对各班组自行发现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违章现象,不再重复考核。

6.6 各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要求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章和差错行为,要在每月安全报表中上报,不按规定上报将视为未开展工作。

6.7 各部门必须建立反违章工作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并且要求纳入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具体的检查机制由各部门自行制定。

6.8 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引导员工主动参与到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中来。各级管理人员要积极认真听取员工对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9 对员工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反违章工作职责及标准,统计员工违章行为、次数、严重程度,频次分析,积分情况,考核款等。以此通过累加,评价个人的工作行为、业绩和遵章守纪情况,作为员工评比、晋级、晋职的主要依据之一,使员工自觉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遵章守纪意识,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行为负责,实现安全互保。

6.10 各级管理人员要对进入现场检查违章情况作记录,可设专用记录本或记录在工作日记等中,做到有据可查。各级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检查违章的具体要求:

6.10.1 厂领导每周至少一次深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对检查部门、岗位、违章情况等进行记录。

6.10.2 各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二次要到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对检查岗位、违章情况等进行记录。

6.10.3 各部门管理人员,包括安监员(安全员)每天到生产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对检查岗位、违章情况等进行记录。

6.10.4 班组长、班组安全员每次作业必须对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如发现违章要在班组管理日记中记录。

6.10.5 重要操作或作业,厂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位监督检查。

6.10.6 重要设备检查及作业现场、大小修作业现场、大型技术改造项目、复杂的设备检修作业及倒闸操作,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检查、指导,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现象,要及时纠正,对违章人员要严肃考核。

6.11 违章积分同时纳入部门中层安全生产履职能力评价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中。

6.12 违章“接力棒”工作要求。(接力棒指:现场发现作业违章人员A,由A负责现场检查发现至少一名其它作业违章人员B,此时由B负责继续现场检查发现作业违章人员,由此形成反违章接力)

6.12.1 厂属各部门人员发生作业违章行为,厂除依据本管理规定相应要求进行考核外,需违章责任人在现场检查发现其他人员作业违章行为并报告至安环监察部。若违章人员1个月内未发现其他作业违章人员进行500元考核,后期以月度为责任周期落实违章人员每月500元考核,直到发现下一名作业违章人员为止。若违章人员发现并上报其他人员作业违章行为,按《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进行奖励。外委单位、班组、部门各级内部反违章管理同样按此“接力棒”要求执行。

7 考核与奖惩

7.1 反违章全员控制差错工作实施逐级追究责任制度,按照“违章就是事故”、“无后果追责,有后果从重”及“未遂按事故处理”严肃处理,违章考核款纳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7.2 对违章和差错行为实行累计记分制度,积分考核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个人积分以0分为基础,按违章考核标准(记录表单9.1)进行积分累加,累计积分采用12分制。

7.3 一次记分的分值,按照发生不同类型的违章行为类别和性质记分值;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将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行为、较为严重违章行为、一般违章行为三种进行记分。

7.4 重违章行为: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中“严禁……”、“禁止……”、“必须……”等的行为,例如:无票作业、违章指挥、约时停送电、安全措施不全开始作业等。

7.5 比较严重违章行为:对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带来伤害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停运的行为;或违反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中规定“应……”、“不应……”、“不得……”等的行为。

7.6 一般违章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尚未构成前两条规定的其它违章行为。

7.7 违反消防、环保、保卫、文明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以上规定定性记分

7.8 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6分的,要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思想分析检讨,形成文字材料,记入个人违章档案,并在班组班前、班后会或安全日活动进行“说清楚”;由所在班组负责教育和培训(不低于4学时),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反违章管理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并考试合格。所积违章记分值年度内不能复零。

7.9 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9分的,要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思想分析检讨,形成文字材料,记入个人违章档案,并在所属部门月度安全分析会进行“说清楚”;由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和培训(不低于8学时),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反违章管理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并考试合格。所积违章记分值年度内不能复零。

7.10 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12分的,按待岗学习一个月处理,要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思想深刻分析检讨,形成文字材料,记入个人违章档案并在厂部月度升旗仪式或安全分析会进行“说清楚”;参加厂部组织的培训学习班(不低于24学时),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反违章管理、事故案例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同时,所积违章记分值第一次清零。

7.11 个人违章行为思想分析检讨材料要在违章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报安环监察部,并在MIS系统安环管理红黑榜上进行光。

7.12 所有违章均要有分析记录:班组成员违章分析记录在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簿中,记录违章人姓名、事件的经过、原因、控制措施;部门管理人员违章分析记录,分别记录在部门工作会议或部门安全分析会记录中。

7.13 厂部领导、安环监察部安全管理人员发现的违章或经核准举报的违章行为,由安环监察部直接曝光通报记分、考核,执行“说清楚”规定。装置性违章(非本次工作造成或设计、制造、安装造成违章的)记分、考核至责任部门,安环监察部门直接执行记分并在月度业绩中考核,并将记分值纳入该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

7.14 违章者同时有两种及以上违章行为的,按照违章种类执行累加记分。

7.15 违章记分实行逐级检查、逐级记分、逐级连带责任制度。班组长的连带责任考核与所在班组员工的违章挂钩;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连带责任考核与所在部门员工的违章挂钩。安环监察部门负责对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连带责任进行考核,班组长的连带责任考核由部门自行负责。

7.15.1 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分管管理人员和安监员(安全员)。

7.15.2 由厂部查处的违章,安环监察部门不仅对违章者违章记分、考核,还要对连带责任的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7.16 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进行同一项工作时发生违章,而所有在场人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未进行制止、纠正者,按违章者考核标准中的次要责任进行考核。

7.17 厂部、部门的专责及以上管理人员,在生产区域及工作过程中发现违章,不进行制止、纠正、教育、处理,或隐瞒不报、阻挠处理、弄虚作假、做老好人者,与违章人员按同等主要责任进行考核。

7.18 对于政府、股份公司、天池能源公司安全检查、督查违章通报,以及电厂内部日常检查重复出现的违章,要从严问责、从重加倍考核。

7.19 外来人员到昌热视察或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参观学习、实习、试验、厂家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违章,对负责接待、业务联系或管理责任的部门现场负责人按记录表单9.1“违章行为记分标准的进行考核。外委单位的违章考核按承包合同规定执行,同时按记录表单9.1“违章行为记分标准标准连带责任考核项目管理部门责任人员。

7.20 厂部查出的违章以及举报并经证实的违章将由安环监察部门直接计入违章个人和其所在部门的积分及考核。

7.21 部门查出的违章,由部门进行积分与考核,要报安环监察部门备案,厂部不另行积分考核。

7.22 班组自查并及时纠正的违章现象,由班组内部进行考核,要报部门备案,部门进行不另行积分考核。

7.23 违章记分达到12分的个人、违章积分达到24分的班组、违章积分达到36分的部门,年度内取消任何评先资格。

7.24 班组违章积分达到12分时,班组负责人月度安全专项会上进行“说清楚”,并扣除班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25分

7.25 班组违章积分达到24分时,班组负责人月度安全专项会上进行“说清楚”,并扣除班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50分

7.26 班组违章积分达到36分时,班组负责人月度安全专项会上进行“说清楚”,并扣除班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100分

7.27 班组违章积分达到72分时,班组负责人月度安全专项会上进行“说清楚”,班组待岗个月处理

7.28 部门违章积分达到12分时,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监员(安全员)要向安环监察部门进行“说清楚”。

7.29 部门违章积分达到24分时,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监员(安全员)要向分管领导进行“说清楚”。

7.30 部门违章积分达到36分时,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监员(安全员)要向厂长进行“说清楚”,同时在厂部月度升旗仪式或安委会安全分析会上进行“说清楚”,并扣除部门长当月安全绩效25分

7.31 部门违章积分达到72分时,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监员(安全员)要向厂长进行“说清楚”,同时在厂部月度升旗仪式或安委会安全分析会上进行“说清楚”,并扣除部门长当月安全绩效50分。

7.32 部门违章积分达到108分时,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监员(安全员)要向厂长进行“说清楚”,同时在厂部月度升旗仪式或安委会安全分析会上进行“说清楚”,并扣除部门长当月安全绩效100分。

7.33 部门违章积分达到144分时,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监员(安全员)要向厂长进行“说清楚”,同时在厂部月度升旗仪式或安委会安全分析会上进行“说清楚”,部门待岗个月处理

7.34 对发生群体违章的处理:发生三人及以上群体违章时,违章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开展一次深刻的专题教育和分析,并和部门安监员(安全员)向厂长进行“说清楚”,同时在厂部月度升旗仪式或安委会安全分析会上进行“说清楚”。

7.35 在反违章管理工作中必须进行“说清楚”的,由安环监察部门按照规定下达通报或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

7.36 由于违章造成不安全事件、事故或严重后果者,除按照本规定进行记分、考核外,还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等管理规定进行行政处分及考核。

7.37 待岗:个人违章记分累计达12分者待岗一个月,经培训考试合格、期间无违章行为,到期恢复原岗级。

7.37.1 由所在部门安排违章参加厂部组织的培训学习班(总时间不少于24学时),如培训考试不合格,按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执行;所累计违章记分值年度第一次清零。

7.37.2 待岗期间,如再次发生违章,无论积分值是否达12分,均再给予待岗三个月处理。

7.37.3 年度内个人违章记分第二次及以上累计达12分者给予待岗个月、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38 员工如发现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提醒、制止,可以直接汇报对本部门或安环监察部门,经核准后给予违章者记分、考核,对报告者按举报制度予以奖励,奖励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执行。(专职安监员、安全员在日常工作范围内查处的一般违章行为除外)

7.39 对已指出违章行为,但不服从管理、拒绝整改或拒绝停工整顿等的,按照本规定考核标准,提级从严从重加倍积分和考核。

7.40 在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中已明确考核金额,其规定执行。

8 流程和风险

8.1 流程图

8.1.1 TCNY-CR-AH-024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流程

8.2风险

9.2 违章通报格式

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考核通报

表号:TCNY-CR-SC01-06序列号AH-201X-XXX

通报时间

XXXX.XX.XX

发生时间

XXXX.XX.XX

事件地点

昌热电厂

通报姓名或及所在部门、班组及单位

XXXX部

现象及简要经过

违反规定的具体名称及条款

后果分析:

处理意见:

***违章记分**分、考核**元

连带责任***考核**元

安环监察部负责人:

安全总监:

副厂长:

此表一式一份,复印件送被考核部门及单位

9.3安环监察部或部门月/季/年度违章记分统计表格式

安环监察部或部门月/季/年度违章记分统计表格式

月/季/年度“违章记分”执行情况统计表

统计部门: 统计月/季/年份: 填报日期:201x年xx月xx日

序号

违章部门/班组

姓名

时间

违章地点

违章内容

本月扣分

本月考核

年度扣分

年度考核

XX部门

×××

××

××

×××××

××

××

×××××

××

××

×××××

本季/年度合计记分**分、**元 本季/年度合计连带责任考核****元

本季/年度合计记分**分、**元 本季/年度合计连带责任考核****元

本季/年度违章情况分析:

下一步反违章工作重点:

审核人: * 填报人: *

说明:1、记录方式见填写示范;

2、本月/季/年度合计记分(考核)栏,为部门/班组本月/季/年的合计值;

3、最后一栏本月/季/年度合计记分(考核)栏,为全厂/部门本月/季/年的合计值。

10 授权

授权编码

分类

授权项目

业务管理部门

授权依据

授权内容、授权要求及步骤

授权及责任岗位

授权责任判定

TBEA-CR-AH-024

安环监察部

反违章管理流程

安环监察部

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

负责本班组范围内的违章考核积分管理工作,做好本班组现场违章行为查处、考核记录,月底前上报部门。

各班组负责人

直接责任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违章考核积分管理工作,做好现场违章行为查处、考核记录,并在每月2日前报安环监察部

各部门负责人

间接责任

安环监察部负责昌热违章积分考核及违章曝光管理等工作,通过月度升旗仪式、“安全生产分析”、“安全简报”或“曝光栏”等在每月5日前把月度违章积分考核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对违章记分达到相应分数的部门、班组、人员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检讨,并收集好相关违章检讨材料。

安环监察部负责人

间接责任

11支持文件

11.1 《TCNY-CR-AH-035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11.2 《TCNY-CR-AH-005新疆昌吉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