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16/2022-000012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25 |
文 号: | 昌州审发〔2021〕2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
昌州审发〔2021〕28号
关于印发《昌吉州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审计局,州局各科室、投资审计中心: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州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审计机关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昌吉州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昌吉州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昌吉回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昌吉州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审计机关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州党委宣传部 州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昌州党发〔2021〕17号)和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州审计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州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昌吉州审计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审计机关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审计法律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进一步增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深化,自觉遵守审计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审计机关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坚持把促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把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共同富裕作为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为审计机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化审计制度改革,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坚持与审计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推动普法与依法审计有机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监督、质量控制、审计整改等各项工作中,引导全体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二、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和重点内容
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审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以及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全州审计干部培训工作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各类媒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结合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三)突出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各级审计机关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引导审计人员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审计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结合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审计人员身边、走进审计人员心里。
(五)深入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突出审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新修订的审计法,后期配套完善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大对审计人员培训及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审计人员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审计能力,提高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六)深入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结合审计项目,引导审计人员加强对审计业务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升广大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审计工作的能力。同时,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突出宣传与维护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审计干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反恐维稳意识。
三、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一)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整体法治意识。引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坚持抓住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一把手”讲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着力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将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使审计人员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增强审计法治意识,自觉把法律法规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审计,切实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
(四)加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审计人员业务需求,创新普法内容和方法手段,精准普法提高普法质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普法难点堵点,及时发现审计人员在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盲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普法应对之策。同时,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工作,开展面对面的讲法释法,以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万家,增强基层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审计有机融合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机关要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发挥好审计机关对推进昌吉州“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依法审计新要求,做好审计各项业务工作,聚焦主责主业,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努力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辩证客观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坚持廉洁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审计机关在审计管理和业务开展时遇到的重大情况及问题,必须按规定向上一级审计机关请示报告。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完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优化审计流程管理,所有内部流程以保障审计业务顺利开展为前提。加强审计项目过程控制,抓好审计现场管理,改进审计取证记录行为,规范外部调查行为。厘清各环节质量控制责任,提高审核复核审理质量和效率。加强全流程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规的修订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清理和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对审计质量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大对被审计单位的普法力度。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坚持依法审计,不超越审计监督职权开展工作,不逾越边界、不介入管理,以扎实的作风和实际行动向被审计单位展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良好风貌。同时,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等工作机会,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传讲解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争得其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州各级审计机关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实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普法工作水平,强化对各级审计机关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各级审计机关应当结合实际,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安排一定数额的普法经费,专项用于普法工作,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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