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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审计局2018年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9 13:20:4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6/2021-00020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8-04-19
文  号: 昌州审办〔2018〕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昌吉州审计局2018年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的通知


昌州审办〔2018〕9

关于印发《昌吉州审计局2018年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审计局:

现将《昌吉州审计局2018年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审计结果。

附件:《昌吉州审计局2018年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

联系人:王怀涛 电话:13899608558

                          昌吉回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8年4月19

附件:

        昌吉州审计局2018年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

根据2018年自治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为促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用好权、履好职,保障政令畅通、政策落实、增进人民福祉。2018年对全州9个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授权审计,为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确保用好权、履好职,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认真分析乡镇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着重揭示和反映决策不民主、不科学、履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推进民生保障,关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关注扶贫、惠农政策执行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关注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政策执行情况,关注党风廉政规定执行情况,关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财政财务收支、重要事项决策、涉农政策执行、土地管理、项目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对策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内的重要作用。

二、审计范围

对7县市9个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2016至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审计期间重要经济事项、重大问题追溯相关会计年度并延伸审计相关单位。

三、审计对象

授权审计乡镇(街道):玛纳斯县清水兰州湾镇,呼图壁县五工台镇,昌吉市三工镇、宁边路街道办事处,,阜康市三工河乡,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奇台县奇台镇,木垒县东城镇、英格堡乡。

四、审计内容

(一)乡镇发展情况,评价乡镇领导干部任期工作业绩。

关注乡镇完成县市制定的各项综合目标任务情况,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目标进行审核。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贫困人员增减变化,富民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等指标进行分析对比,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是否推动乡镇社会经济发展。

(二)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评价乡镇领导干部守法、尽责情况。

1.核实收入数额,检查各项资金是否及时入账核算,有无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关注以现金缴款单方式缴入的各项收入,如有此情况必须弄清楚资金来龙去脉,核实清楚缴入现金属正常收入还是套取的补贴或项目资金。

2.以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把好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效益关口。

一是关注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情况,坚决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密切关注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

二是关注社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情况。重点对项目资金、征地补偿费、大额支出进行检查,审核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虚假支出套取现金,有无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的问题。项目资金不仅要看资金使用情况,更要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有问题线索的项目要进行工程造价审核,坚决查处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的违规行为,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三是关注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对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三老人员补助,安居富民补助,牧民定居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进行审计。检查惠农资金发放是否合规,是否进行了申报、公示、核查、验收等环节。利用粮食直补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对比分析,与各村、乡镇申报面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问题线索,调查核实,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乡镇管理情况,评价乡镇领导干部综合管理能力。

1.国家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乡镇党委、政府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及相关财政经济政策;检查耕地管理政策执行情况,有无违规发包土地、买卖土地的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重要经济事项决策情况。查看重大支出、重要经济事项决策的程序是否合规,相关经济决策程序是否健全、有无违反决策程序,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有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策的问题。重点对乡镇项目建设、资产购置、资产处置、土地承包、大额支出等方面的决策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以及提高农牧民收入,改善居民生活方面出台的各项经济发展政策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3.关注乡镇、村组债务情况。重点核实隐形债务,确定债务规模,检查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政策执行情况,并对债务增长原因及债务结构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解乡村债务和控制债务增长的措施和建议。

)廉政建设情况,评价乡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关注乡镇党政正职领导个人廉洁自律情况,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群众举报问题、财务账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单位人员谈话了解的问题等方面开展工作并进行评价。检查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编制管理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促进政令畅通,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

)关注自然资源资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结合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关注耕地、林业、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揭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确保科学发展、可持续性发展,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五、审计组织

本次乡镇党政正职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由州审计局统一向各县(市)审计局下达授权审计通知书,各县(市)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行出具审计文书,各审计组审计报告(小组稿)报州审计局经责科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于2018年11月30日前向州审计局报送审计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2018年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市)审计局要结合被审计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重点突出、步骤明确的审计实施方案,找准定位和角度,聚焦重点资金、重点事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查深查透,确保工作质量。各审计组审计现场结束前必须对乡镇、村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核对,做到银行、会计、出纳数据一致。对发现问题责任划分要有证据,分清责任,做到准确、充分,问题责任要在报告中表述清楚。遇到重大问题和经济问题线索要及时与州审计局经责科联系,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反映和上报,不得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