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16/2021-00022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29 |
文 号: | 昌州审办〔2017〕1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对2016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 |
昌州审办〔2017〕19号
关于对2016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审计效果,自治州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州纪委、组织部、审计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的责任意识,正确对待审计查出问题,组织本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和建议,注重研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切实规范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行为。
二、督查组成员
组 长: 黄建新 昌吉州审计局局长
副组长: 肖 莉 昌吉州审计局副局长
组 员: 樊斌奇 昌吉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科级纪检
监察员
乔安仓 昌吉州审计局经贸与金融审计科科长
任春华 昌吉州审计局督察科科长
三、督查内容和重点
1、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重点督查罚没款是否及时上缴、应上缴的财政资金是否上缴、挪用的资金是否归还原渠道、应拨付的资金是否拨付、应该调整的账务是否调整、应该补办的手续是否及时补办等。
2、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重点督查是否根据审计建议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等。
3、审计移送事项的办理情况。重点督查审计查出问题移交后,相关主管部门是否按审计移送处理书的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审计部门进行反馈。
4、被审计单位经过审计之后自行查找问题原因、建章立制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组到各县市进行检查,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听取各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查阅整改的原始资料。
五、督查时间、行程安排
7月3日 木垒县,检查单位:照壁山乡、西吉尔镇、 木垒县2014-2015年度乡镇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
7月4日 奇台县,检查单位:西北湾乡、东湾镇、老奇台镇。
7月5日 吉木萨尔县,检查单位:老台乡、大有镇、吉木萨尔县2014-2015年度乡镇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吉木萨尔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
7月6日 阜康市,检查单位: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阜康市2014-2015年度乡镇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
7月7日 昌吉市,检查单位:庙尔沟乡、硫磺沟镇、昌吉市2014-2015年度乡镇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
7月10日 玛纳斯县,检查单位:广东地乡、北五岔镇、凉州户镇、玛纳斯县2014-2015年度乡镇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
7月11日 呼图壁县,检查单位:雀尔沟镇、呼图壁镇、呼图壁县2014-2015年度乡镇沟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
7月12日 检查相关州直部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农业局、州民政局、州水资源管理中心、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六、注意事项
1、督查工作通知发到各县市政府办和州直相关单位,县市接受督查的单位由各县市政府办负责通知
2、各被审计单位按照督查内容要求准备好反映审计整改情况的原始证明资料。
3、对由于特殊原因目前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事项进行书面说明。
联系人:任春华 联系电话:18609949177
昌吉回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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