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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志•审(1996-2016)》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3 16:34: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6/2021-000076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6-06-03
文  号: 昌州审办〔2016〕2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志•审(1996-2016)》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州审办〔2016〕25号

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志审(1996-2016)》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局各科室、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现将《昌吉回族自治州志•审计篇(1996-2016)》编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昌吉回族自治州志•审计篇(1996-2016)》编纂工作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6531


《昌吉回族自治州志审计篇(1996-2016)》编纂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系统、客观、诚实的反映1996年以来昌吉州审计事业的发展情况,根据州党委、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党委史志办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志(1996-2016)编纂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昌吉回族自治州志·审计篇(1996-2016)》的编纂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全面系统,科学的记载自治州审计局的发展过程以及新阶段的成绩和经验,充分体现时代特点和行业特色。使志书起到“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二、任务目标

《昌吉州志·审计篇(1996-2016)》是审计专业部分的续修,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6年,共20年,总字数约6万字,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出大事记(1996-2016)

三、工作机构

为确保《昌吉州志·审计篇(1996-2016)》编纂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编纂任务,局党组决定成立《昌吉州志·审计篇(1996-2016)编纂委员会。

(一)编纂委员会

主任:黄建新

副主任:张永信、肖莉、张民杰、苏国民、吴辉

委员:张羽、杨涛、任春华、吴洁、王怀涛、马忠连、张旭、乔安仓、王玉强、李良

(二)编纂委员会工作职责

1、确定主编、责任编辑、编辑

2、拟定编纂工作方案

3、确定志出篇目

4、听取编委会办公室或主编的工作汇报,对志出编纂中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5、对志出编纂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

6、对志出初稿进行初审、终审。

7、为志出编纂工作提供人、财、物保障。

(三)编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永信

主编:葛生琦

责任编辑:王胜兵

编辑:王玉强、吴海波

(四)办公室职责

1、按照编委会确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2、对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

3、对志书初稿、大事记的撰写、编辑。

4、对终审后的志书印制、上报。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时间自2016年4月至2016年5月。主要工作:建立机制、工作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第一次编委会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志书篇目。

第二阶段:实际整理历史资料、撰写志书初稿及大事记。时间自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主要工作:撰写初稿、总纂、印制。做好初审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评审、报送,时间:2016年12月。主要工作:提交志书初稿及大事记,进行专业、技术、历史真实性的审定确认,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印制,报送。

五、工作措施

《昌吉州志·审计篇(1996-2016)》编纂工作是一项涉及年代跨度大,内容丰富,编纂专业性强,时间紧迫的系统工程。这20年又是自治州审计事业发展过程重要的历史阶段。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此项工作要纳入当年的工作内容并进行考核。各科室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树立大局意识,科学合理的处理好业务工作于志书编纂工作的关系,与志书编纂办公室紧密协作,圆满完成志书编纂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