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4-18 18:31:20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管理
领域

违法事项

设定依据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后续监管措施

权力
层级

1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种植树木、农作物的处罚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种植树木、农作物的;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2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的处罚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的;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3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处罚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4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的处罚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的;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5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未提交未成年人保护情况书面年度报告的处罚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十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就未成年人保护情况每年度向当地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年度报告。
     评估委员会工作情况、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履职情况和社会评价情况应当作为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6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单位名称、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后未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的处罚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两万元以下罚款:(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单位名称、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后未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的;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7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未按本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与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相适应的安全播控、节目内容、安全传输等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的处罚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两万元以下罚款:(六)未按本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与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相适应的安全播控、节目内容、安全传输等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的;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8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和内容提供服务单位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的处罚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两万元以下罚款:(七)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和内容提供服务单位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的;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9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变更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处罚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二)变更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7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10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的处罚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四)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的;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11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未向社会公布其业务种类、服务范围、服务时限、资费标准的或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未向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十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条第一款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社会公布其业务种类、服务范围、服务时限、资费标准,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12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未向社会公布所传送的基本收视频道目录的处罚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十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社会公布所传送的基本收视频道目录。
    基本收视频道中应当包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求转播的广播电视节目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转播的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的本地广播电视节目。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13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未按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本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自查的或者未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服务质量状况的处罚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十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第一款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本单位服务质量进行自查,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服务质量状况。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14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未按时将自查情况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告的处罚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十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第二款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每年将自查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告。

1.违法行为轻微,已自行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
行政告诫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违法事项

设定依据

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减轻行政处罚的依据

后续监管措施

权力

层级

1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服务规范方面培训的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1.危害后果轻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责令改正

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广电部门

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第二十八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服务规范方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