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并即将进入实地调查阶段,为全面掌握全州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线索信息,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01 征集范围
昌吉州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02 征集内容
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古文化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例如,早期人类活动场所、矿冶遗址、战场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祭祀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寺庙遗址、手工作坊遗址、其他古文化遗址等类型。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清代。
(二)古墓葬。主要是指古代人类安葬死者形成的相关物质遗存,泛指人类采取一定方式对死者进行安葬的遗迹,包括墓穴、葬具、墓地及其附属物等。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清代。
(三)古建筑。主要是指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活动、居住、使用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例如,祠堂、庙宇、桥梁等。年代为清代及以前。
(四)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当代。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故居。年代为1840年至当代。
(六)其他。不能列入上述各类别的文化遗存。如,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03 线索征集要求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类别、年代、详细地址、照片等。
04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05 征集方式
(一)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文物线索信息
(二)电子邮箱:填写《昌吉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信息》,发送至邮箱:783644808@qq.com。
(三)联系电话:0994-2707907
上一篇: 新疆发布旅游市场价...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