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生春、胡全斌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教科文卫类第71号《关于建立基层文化大院运行补助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正在制定《昌吉州关于进一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将对文化大院的保障机制提出建议。
二是积极协调州财政局,就建立文化大院运行补助经费保障机制进行会商。州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和责任划分要求,提出根据属地原则,基层文化大院运行补助经费由县市财政承担。并提出多年以来,州财政积极保障文化事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全域性的原则,主要倾向支持全州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全民阅读活动、文化下基层、非遗保护传承、全民健身等项目,无法对县市某一特定文化项目进行单独或特殊支持。
三是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各类资金支持,对已建成且运行良好或新建设的文化大院给予补助,2023年,对新建、提升的文化大院给予了16万元补助。今年,将对各县市新建的9个文化大院进行补助。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朱晓玲 电话:0994-270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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