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友奎代表:
您提出的教科文卫类第50号《关于保障我州基层图书馆运行及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正在制定《昌吉州关于进一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州、县市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督促各县市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责任,加大对县市图书馆购书经费等专项资金的保障,同时,及时督促县市拨付、规范使用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确保县市图书馆正常、高效运转。
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县市图书馆购书经费属于县市财政支出事权,我们将督促县市财政落实责任,加大图书馆购书经费等专项资金保障。乡镇、街道图书室,每年由中宣部通过“东风工程”进行图书、报刊、杂志配送。
三是从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中,拨付203万元给各县市,用于城市智慧书屋建设运营、全民阅读团队补助、数字化农家书屋建设补助等,为读者提供更好的阅读服务。
四是为方便读者就近就便进行阅读,昌吉州积极推动各县市建立翠湖书苑等城市智慧书屋20个,阜康市图书馆与“常去哪儿”书店达成合作协议,建立图书馆分馆,形成资源共享,方便读者阅读。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朱晓玲 电话:0994-2707926
上一篇: 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
下一篇: 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