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博物馆之友”章程
一、宗旨
“博物馆之友”是为了支持、帮助和赞助博物馆而建立的热心公益事业的组织。“昌吉州博物馆之友”的任务在于联系群众,向社会推介昌吉州博物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帮助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利用社会力量办馆,使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
二、入会条件
凡热心博物馆事业,支持、帮助博物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成为“昌吉州博物馆之友”会员。
三、会员权利
(一)普通会员
1.获取当年昌吉州博物馆文创一套;
2.获取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
3.优先参加我馆举办的公众讲座;
4.优先参加我馆举办的社会教育活动;
5.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博游等考察活动(按成本支付费用);
6.受邀出席我馆学术讨论会等学术活动。
(二)荣誉会员
对本馆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可成为本馆荣誉会员,享受普通会员的全部权利,并可享有:
1.受邀出席重要展览的开幕式;
2.经我馆同意,在专家指导下鉴赏我馆库藏文物;
3.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可在馆刊上给予发表;
4.优先安排接待及讲解;
5.受邀出席本年度博物馆特展开幕式等活动;
6.参加本年度博物馆特展专场讲解活动。
四、会员义务
(一)普通会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馆咨询台填写“昌吉州博物馆之友”申请表,经过审核通过后将收到本馆颁发的“昌吉州博物馆之友”证件,本馆在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
(二)自觉遵守昌吉州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致力于博物馆的发展,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宣传博物馆文化;
(四)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征集文物、开展文物鉴赏、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
(五)凭证享受各项权利,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
五、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由与昌吉州博物馆协议合作的单位、学校组成,人数不限,可享受以下权益:
(一)免费获得我馆全年展览、讲座、活动信息资料,博物馆年报、内刊;
(二)一年两次专场讲座或活动。
六、入会手续
普通会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馆咨询台填写“昌吉州博物馆之友”申请表,经过审核通过后将收到本馆颁发的“昌吉州博物馆之友”证件,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
荣誉会员由本馆向符合条件的人士发出入会邀请,暂不接受主动报名。
七、会员管理
(一)“昌吉州博物馆之友”会员的日常管理由本馆展陈宣教交流推广部负责,各类会员所拥有之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
(三)昌吉州博物馆拥有对“昌吉州博物馆之友”的最终解释权。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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