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18/2018-000082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文广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13 |
| 文 号: | 昌州文体广新字〔2017〕6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文化馆 公共图书馆 博物馆组建理事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州文物局(博物馆)、州图书馆、州文化馆:
现将《昌吉州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组建理事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遵照执行。
附件:昌吉州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组建理事会工作方案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7年6月12日
附件:
昌吉州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组建理事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州、县(市)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理事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落实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法人自主权和加强监管为重要内容,积极稳妥推进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解放思想,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坚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落实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法人自主权;
3.坚持强化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的公益属性;
4.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强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治理结构,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总体目标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基本形成政府宏观管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自主办事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办馆格局,从而提供优质、高效、公平的公共文化服务。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法人治理构架
建立以理事会为决策和监督层、馆领导班子为管理层的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
1.分别组建州、县(市)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理事会。理事会作为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的决策和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科学决策等。理事会向举办单位即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理事会构成。理事会由文化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服务对象和其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一般定为9人或以上:政府部门代表2名;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代表2-4名,社会人士5-7名。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根据需要设1名执行理事。
理事长人选由举办单位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报州、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聘任。理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设1名执行理事,执行理事担任馆长。
2.组建州、县(市)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机构。建立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管理的执行机构,向理事会负责。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管理层按照理事会决议,独立自主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管理层实行行政负责人负责制。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管理层人员的产生,由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提名,并经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理事会审议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任免。
(二)制定理事会章程,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1.制定理事会章程。理事会章程是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和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是州、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对州、县(市)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理事会章程应当明确理事会和管理层的关系,包括理事会的职责、构成、会议制度,理事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管理层的职责和产生方式等。章程草案须经州、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审定。在此基础上,选派理事,组建理事会,确定理事长人选,召开第一届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理事会章程,报州、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备案。
2.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外部监督和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年度工作报告等制度,强化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理事和管理层的责任。建立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建立绩效考核评估制度,考核结果作为依法监管、社会监督及经费预算、负责人奖惩、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馆内部用人用工、工资分配等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1)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试点单位章程规定导致决策失误,致使本馆遭受严重损失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理事的来源具体确定责任类型与内容。
(2)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要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编制年度报告并提交州、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及理事会成员。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发生的重要决策、重要活动、预算执行情况、计划与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财务状况等。
3.信息公开制度。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本单位章程、法人登记事项、主要业务活动情况等应公开的重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由州、县(市)文化体育广播(旅游)影视局对州、县(市)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州、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应当结合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特点,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理事选聘、管理人员任免、财务支出等事项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配套措施
(一)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二)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创造条件,鼓励社会知名人士、文化艺术界专业人士以及群众代表等以多种方式进入理事会,参与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的决策和监督。
(三)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以法人治理结构治理为契机,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各类服务项目的内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管理运行模式,打造一批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切实发挥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在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7月)。起草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理事会章程、理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运行制度,提出理事会各成员的来源、名额及产生方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二)实施阶段(2017年8月-9月)。正式组建成立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理事会,并举办成立仪式,举办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理事会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和理事名单,构建起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0月)。对州、县(市)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三馆理事会建立情况、章程执行情况等关键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州、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理事会工作进行评估。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根据评估验收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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