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05-24 | |
文 号: | 昌州文体广旅〔2023〕8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州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自治州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昌吉国家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创新局,州直系统各单位:
现将《自治州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井学峰 联系电话:2350281 18999551159
附件:1.《自治州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工作方案》
2.自治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
3.自治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统计表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
自治州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区、州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委会七十条细化措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领导责任,突出文旅行业领域,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紧盯关键核心问题,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相结合,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自治州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提高企业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主动性;推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监管职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明显增强;推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明显提升;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全州文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艳华 州文旅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张新恒 州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建伟 州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其虎 州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婷婷 州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 强 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党支部书记
王 东 州艺术剧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杨永睿 州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
游克均 州图书馆党支部书记
王雄飞 州重点业余体校(体育馆)党支部书记
杨 帆 局办公室主任
李建忠 局规划产业科科长
赵亚军 局市场监管科科长
朱晓玲 局文化艺术科科长
张修洋 局文物保护科科长
张 磊 局旅游推广科科长
周立杰 局广播电视管理科科长
刘传奇 局体育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指导专项行动工作;定期听取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导、监督和协调系统直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园区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工作人员从各单位和各科室抽调。
三、整治重点
(一)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整改
1.抓好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经常性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问题隐患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专项整治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
2.强化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和专家作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及时对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内容作出修改。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有效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3.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突出重点领域问题隐患排查,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1.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景区最大承载量规定,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旅游景区流量控制和管理,引导游客安全游览;完善旅游景区安全防护措施,对各类安全标识牌、防护网、道路交通等开展全面排查,对防护措施不完善、不合格、设施陈旧老化的立即进行维护和更换;加强旅游景区内报废机动车排查治理。
2.公共文体场馆。文博场馆、古建筑、考古工地、剧院、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场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和火灾防范工作,定期组织对馆内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水暖电路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开展检查;制定场馆内各类应急预案,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文化娱乐场所、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重点排查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吸烟等现象;消防通道堵塞、电气线路私拉乱建、管道老化等情况;违规对建筑物进行改造,私自进行拆分、设置夹层等破坏建筑物结构,出现安全隐患。
4.高风险特种旅游项目。按照“分类管理、专业监管”的原则,建立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加强对徒步、探险、越野、低空飞行等高风险项目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风险,保障广大游客生命安全。
5.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要求,认真履行活动报备审批,全面落实举办各种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做到“五个严禁”(严禁举办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严禁举办没有制定和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严禁举办没有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的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严禁在没有经过安全检查的活动场所举办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严禁在非法建筑中举办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
6.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 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旅游包车开展专项排查,严查“三超一疲劳”行为;严禁旅行社租用无运营资质的旅游车辆,指导旅行社选择符合条件、有资质的车辆和司机,签订规范租车协议,提醒游客安全乘车、规范使用安全带。
7.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配合市监、卫健等部门做好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的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食品、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保障广大游客“舌尖上的安全”。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大对缆车、索道、游船、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指导星级饭店、影院、公共文体场馆加大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修订完善设施设备突发故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5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统筹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各县市(园区)各单位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检查细则,细化专项行动内容,完善整治措施,全面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指导(2023年5月25日-7月31日)。文旅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主动开展自查自改。州文旅局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和自治州旅游服务质量评定委员会专家对文旅业态开展安全生产指导,帮助企业精准把脉、精准帮扶,切实把问题隐患找实找准。
(三)开展综合执法检查(2023年8月1日-9月30日)。州、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州文旅行业开展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提交州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
(四)总结提高(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各县市(园区)、各单位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园区)、各单位和企业要自觉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精心组织实施,以最严的措施、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县市(园区)、各单位和企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重点,确保工作部署在基层一线落地落细,隐患排查整治走深走实。
(三)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市(园区)、各单位和企业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各级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有机结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专项行动抓常抓细抓出成效。要组建执法监管队伍,抽调精兵强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支持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四)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参与率,通过各类媒介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请各县市(园区)、系统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送州文旅局市场监管科,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行动期间形成的制度措施分别于8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州文旅局市场监管科。自治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见附件1)、自治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3年6月份开始报送,每月1日前报送截止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附件2
自治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
报送单位(盖章):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5 | 政府挂牌督办 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对企业 自查自 改进行 抽查检 查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 4 |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部门 严格 规范 精准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市、县(个次)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 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9 |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 10 | 约谈通报 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 |||
党委 政府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市、县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2 | 市、县党委政府主要 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 ||
3 | 市、县政府负责同志 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4 | 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 |||
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6 | 是否在省级主流媒体 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
7 | 市县两级配备专兼职 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 督导检查(次) |
附件3
自治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 县(市、区) | 行业领域 | 隐患单位 名称 | 隐患内容 | 重大隐患 判定依据 | 计划完成 整改时间 | 隐患来源(企业自查/抽查检查) | 整改措施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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