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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 建议书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16:15:4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8/2020-000033 信息分类: 文物
发布机构: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0-09-30
文  号: 昌州文体广旅〔2020〕4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昌吉州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 建议书整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昌吉州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

建议书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现将《昌吉州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9月30日

 

昌吉州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部门对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州人民检察院在对全州文物保护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实地查,发现昌吉州域内的世界文物遗产北庭故城、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烽燧群、石城子遗址、唐朝墩古城、玛纳斯古城的保护存在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情况,并以《检察建议书》形式进行了反馈。根据《检查建议书》指出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督导全州各级文物保护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依法保护利用文物工作,现成立文物保护问题整改领导小组:

  长: 张子斌     州文旅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 杨建伟     州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州文旅局一级调研员

                   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书记

             付生军    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

             张修洋    州文旅局文物保护管理科负责人

                   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科员

             各县市文旅局局长(行政负责人)

二、整改内容

吉木萨尔县

1.世界文化遗产北庭故城标志说明部分字迹模糊,难以辨识

2.城北烽火台、老台烽火台等古遗址保护范围内堆积有建筑垃圾。

(二)奇台县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城子古城遗址保护围栏未完全封闭,遗址地表耕种有农作物唐朝墩古城遗址内修建有羊圈。

(三)玛纳斯县

1.塔西河烽火台、十里墩烽火台、头墩台子烽火台等古遗址公示牌字迹模糊。

2.玛纳斯古城保护围栏破损、遗址内堆放有建筑、生活垃圾。

(四)关于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烽燧群遗址未修建保护围栏的问题(9处)

阜康市:阿克木那拉烽火台、西泉烽火台;

奇台县东地唐疙瘩烽火台遗址、西坎儿孜青疙瘩烽火台遗址;

木垒县一碗泉驿站遗址、三个泉子驿站遗址、沙河子驿站遗址、色皮口驿站遗址、三十里墩驿站遗址

(五)关于古遗址保护围栏破损,人、畜可自由出入的问题(5处)

木垒一碗泉烽火台、色皮口烽火台;

阜康土墩子烽火台

昌吉市三十里大墩烽火台;

玛纳斯烽火台村烽火台。

 三、整改要求

针对以上州检察院反馈问题,涉及我州6个23家文物保护单位,现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要求各县市文旅局高度重视此项整改工作,向分管文物保护的分管领导汇报,严格按要求认真抓好存在问题情况的整改落实。

(二)要求各县市认真理清本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现状,对照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限期整改杜绝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整改问题反弹等。

(三)州文旅局加大对各县市文物保护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整改工作原则上于11月18日前完成,对限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求写明具体原因。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检察院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州县两级要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联及时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反馈。

(六)要求各县市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于11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和印证以书面形式,上报州文旅局文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