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自治州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教文卫体类13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20 10:31:4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8/2020-000059 信息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0-06-20
文  号: 昌州文体广旅字〔2020〕2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自治州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教文卫体类13号 提案的答复

自治州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教文卫体类13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民盟昌吉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教文卫体类13号《关于为老年群众提供活动场地丰富文化生活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关于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问题:2017年底,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昌吉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至2020年将采取新建、改造、置换、盘活闲置资源等多种方式,为全州所有社区配备标准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目前,通过借用、租用、新建、置换等方式,所有社区均配备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并正在逐步达到“七个一”(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的标准。截止2019年,有社区健身中心15个,人均拥有体育场地2.15平米。

2.关于社区文化建设资金投问题:2016年,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出台了《自治州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规定社区一级用于文化建设的经费每年投入不得低于5万元,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受到财力有限的制约,此项规定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今后,我们将把社区文化建设经费落实问题纳入年度督导检查范畴,督促落实到位。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将在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的“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们正在酝酿起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奖励办法”,拟采取以奖代补、定向资助、税费减免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面向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打破基层文化建设仅靠政府财政一条腿走路的弊病。

3.关于公共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问题:多年来,我州已经精心培育打造了“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等多项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群众文化品牌。每年都组织州、县市艺表团体深入乡村一线开展“千场演出下基层”活动,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2019年,自治州出台了《昌吉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和《昌吉州群众文艺团队奖励扶持办法》,采取政府和社会双管齐下的方式,增加面向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

4.关于社区文化队伍建设问题:目前,我州各县市文化管理部门全部都有专设的文艺职能科室和专职文艺干部,街道也全部配有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文化专干队伍,每年州县市文化主管部门都要举办群众业余文艺骨干免费培训班,州、县两级文化馆还深入社区开展指导,并且各县市文化主管部门还在每个社区都选拔、培育基层文化带头人,带领广大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州人民政府还于2018年出台了《昌吉州群众文艺团队奖励扶持办法》,2019年、2020年,州财政每年拨款150多万元用于奖励优秀群众文艺团队,积极鼓励支持群众文艺团队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昌吉州文旅事业的支持。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人:朱晓玲            电话:13899656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