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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局同意作为昌吉州健身瑜伽运动协会 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
索 引 号: | CJZ018/2020-000032 | 信息分类: | 体育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19 |
文 号: | 昌州文体广旅〔2020〕3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我局同意作为昌吉州健身瑜伽运动协会 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 |
关于我局同意作为昌吉州健身瑜伽运动协会
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
昌吉州健身瑜伽运动协会发起人:
你们报来的《关于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作为昌吉州健身瑜伽运动协会行业管理部门的申请报告》已收悉。依据《全民健身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作为昌吉州健身瑜伽运动协会行业管理部门。
业务范围:
一、积极宣传和普及群众性健身瑜伽活动,积极服务全民健身。
二、负责组织和承办、协办国际、国家、自治区及州级健身瑜伽大会,协调、组织全州健身瑜伽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三、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昌吉州各县市的健身瑜伽协会和馆室、俱乐部,加强协会、俱乐部、馆室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积极举办瑜伽公益活动,开展昌吉州与各地州之间瑜伽展示交流活动,增进瑜伽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希望你们在今后的活动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积极响应自治州全民健身活动的总体要求,宣传和普及健身瑜伽运动,打造自治州健身瑜伽品牌赛事,促进瑜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给昌吉州全民健身活动增彩,从而进一步促进昌吉州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蓬勃发展。
请接此批复后,请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到州民政局社团科办理各项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批复。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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