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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局同意作为昌吉州乒乓球运动协会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
索 引 号: | CJZ018/2020-000022 | 信息分类: | 体育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27 |
文 号: | 昌州文体广旅〔2020〕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我局同意作为昌吉州乒乓球运动协会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 |
关于我局同意作为昌吉州乒乓球运动协会
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
昌吉州乒乓球运动协会发起人:
你们报来的《关于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作为昌吉州乒乓球运动协会行业管理部门的申请报告》已收悉。依据《全民健身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作为昌吉州乒乓球运动协会行业管理部门。
业务范围:
一、宣传和普及乒乓球运动,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参加乒乓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二、负责协调、组织昌吉州各类、各级乒乓球竞赛和训练工作,加强协会、俱乐部、 馆室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乒乓球运动员、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三、负责组织和承办、协办自治区及州级乒乓球比赛、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交流、培训以及大、中、小学生乒乓球运动的开展和比赛等活动。
希望你们在今后的活动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积极响应自治州全民健身活动的总体要求,宣传和普及乒乓球运动,给昌吉州全民健身活动增彩,打造自治州乒乓球运动品牌赛事,进一步加强交流,促进乒乓球运动健康有序发展,为昌吉州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接此批复后,请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到州民政局社团科办理各项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批复。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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