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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疆村村通聘用维护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5 12:23:1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8/2017-00003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文广局 发文日期: 2017-06-15
文  号: 昌州文体广新字〔2017〕7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转发《新疆村村通聘用维护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

现将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新疆村村通聘用维护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新新广办[2017]85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村通维护人员的聘用要按照《管理制度》的聘用条件要求,坚持“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管理有效”的原则,根据本县(市)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求择优聘用。

二、村村通维护人员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各县(市)局应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为村村通维护人员争取政策福利和工资待遇;受聘人员须服从聘用单位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履行《管理制度》中巡检、维修、维护、回访等职责,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技能培训,接受所在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各县(市)要将村村通聘用维护人员工作情况、上门服务、设备巡检及维修等情况完整记录备案,以便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并在每半年最后一月的25号(6月25日、12月25日)前汇总相关情况报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村村通运维管理中心。

四、各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应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村村通聘用维护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报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村村通运维管理中心备案。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7年6月15日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7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