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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0 17:05: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8/2017-000019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昌吉州文广局 发文日期: 2017-04-10
文  号: 昌州文体广新字〔2017〕3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系统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应急预案。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7年4月10日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活动、广播电视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新新广办明电[2017]14号)、《昌吉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以下简称昌吉州文体广新局)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广播电视和在公共文化场所举办的文化活动中突发事件以及网站、 网络安全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场所,是指昌吉州文体广新局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文物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庭州影院等建筑物,以及歌舞娱乐、演出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

2.本预案所指文化活动,是在本预案所指的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化、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或市区相关活动。

3.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4.本预案所指网络安全事件:一般故障指区域性网络安全事件,具体包括:局部网 络瘫痪、个别设备死机、网站服务器停止工作等。 重大故障:指发生大规模或整体性网络瘫痪、个别硬件 设备损坏或被窃、数据丢失或网站遭恶意篡改破坏等。

特大故障:指机房发生火灾或遭可抗拒力破坏造成机房损毁及人员伤害等。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活动、广播电视传播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细致排查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2.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坚持安全惠民,提升各族干部职工安全感”为落脚点,在事故发生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预防人员伤亡和危害发生;在事故发生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

3.依法管理。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属地负责。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条块结合的文化管理体制,处置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文体广新局配合政府处置城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

5.快速反应。各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应建立预警和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我州的社会稳定。

二、处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一)成立昌吉州文体广新局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为加强应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成立昌吉州文体广新局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张新恒任组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沙长贵任副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分管领域总指挥,局办公室和机关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昌吉州文体广新局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简称局应急办,由局办公室牵头, 文艺科、体育科、广播影视管理科、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宣教科、体育总会等局职能科室参加。同时,设立文化市场管理组、文体(群团演出)管理组、文化文物管理组、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管理组、网络安全管理组等,由相应的职能科室承担职责。

(二)局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州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职责

1.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上岗,收集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根据紧急突发事件情况做出分析,制定措施,报领导小组审定。

3.随时了解和掌握紧急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

4.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5.负责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对资金和物资进行调配,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评估。

6.负责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车辆、人员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通讯联系及信息上报和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及新闻报道工作。

8、负责监督各部门落实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各项工作,防止在处理紧急突发事件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四)各分组管理部门职责

1.文化市场管理组。负责联系、协调全州公共集聚文化场所(包括:演出场所、电影放映单位、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和歌舞厅等)、大型演出活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的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场所和活动的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2.文体(群团演出)管理组。负责联系全州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以及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艺术团体演出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的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指导直属有关单位做好承办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及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文化文物管理组。建立健全文广系统重要文化设施建设的档案资料,在文化设施出现故障、损毁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和修复工作。

4.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管理组。配合、协助对广播电视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广播电视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播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新闻出版活动、重点出版物市场和印刷经营活动的监控,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网络安全管理组。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工作人员接到责任单位汇报后要作出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控制,在保证人员、设备、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针对性处置,处置全程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三、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应急反应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迅速到达指定工作岗位,根据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的情况,做出应急反应。在处置各种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中,应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作为首要的工作原则,及时报警,组织救援,努力把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

(一)全州范围发生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事故和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后的应急反应

1.在昌吉发生地震、洪灾、传染性疾病疫情等紧急突发事件时,根据州有关部门发布的情况信息及工作要求,结合文体广新局具体情况,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

2.通知文体广新系统相关单位领导,以及各级指挥人员迅速上岗,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立即研究确定处置方案,有效控制和防止事态在文广系统发展。实施应急措施,避免、减少损失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4.根据灾情情况,对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单位实施紧急保护和特殊保护措施,对贵重物品保存和经营单位实施紧急预案,治安保卫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5.根据灾情的需要调动物资和人员对需要支援的单位给予援助。

6.各级指挥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在下达任务和工作方案后,全面检查应急预案的落实和进行情况。

7.全面了解及时收集文广系统的抗灾和受灾情况,向州党委、州政府报告。

(二)州直文广系统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1.直属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单位应根据事件的情况,立即实施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作出反应。

(l)发生爆炸等恐怖暴力事件、重大刑事、重大治安案件时应立即报警,控制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紧急疏散无关群众,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组织救援。

在公安部门到达现场后,应提供现场和事件情况,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火灾,紧急疏散群众。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提供单位消防设施情况,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出现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拨打医疗救护中心电话,在医疗卫生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医疗部门抢救受伤人员。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或迅速组织车辆将伤病人员运送到当地医院进行医疗救治。

(4)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医疗防疫部门报告,并按照工作预案,就地采取隔离等防疫措施。

2.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单位实施紧急处置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在局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前,必须随时向局应急办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3.局应急办在接到直属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并根据局领导意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同时,根据发生事件的情况,立即向州党委、州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情况。

4.到达现场的局工作人员应迅速了解情况,立即研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并随时向局领导、州党委、州政府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5.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的灾害性事件,应立即统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准确地向州党委、州政府和有关上级领导报告。

(三)昌吉州文体广新局主办、承办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1.昌吉州文体广新局在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时,如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爆炸等暴力恐怖事件、重大火灾事故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组织活动的现场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紧急突发事件预案。

2.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爆炸等恐怖暴力事件,应在现场公安部门的指挥下,按照紧急突发事件预案分工,紧急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在没有公安人员的情况下要立即报警,在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提供现场和事件情况,为公安部门提供便利条件,协助救援,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3.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警,组织人员扑救,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提供场地消防设施情况,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

4.出现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拨打医疗救护中心电话,在医疗卫生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医疗部门救助伤员。

5.在对事件、事故实施紧急处置的同时,组织活动的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向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在局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前,必须随时向局应急办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6.局应急办或局机关职能科室在接到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同时,向州党委、州政府值班室报告情况,并根据局领导意见立即实施相应的应急方案,通知指挥部人员上岗或迅速到达现场。

7.局应急办或有关领导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制定处置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了解和统计事件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向州党委、州政府和上一级有关领导报告。

(四)非昌吉州文体广新局直接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活动发生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1.局应急办在得知上述场、馆和大型文化活动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并根据局领导的指示,通知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

2.局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准确、全面收集事件和事态发展情况及危害、损失情况,向局长或局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通报情况。按照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昌吉州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提供大型群众性文艺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五)广播电视和网络发生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具体按昌吉州文体广新局制定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

五、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防范措施

(一)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制订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文艺活动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场所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防范紧急突发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文化娱乐场所紧急突发事件资料档案,保证能够随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在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配合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州直文广系统的具体情况,加强对系统内部安全管理,抓好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各种防范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以防范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预防火灾事故为重点,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完善技术安全防范设施,提高抵御各种侵害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按照防范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需要,配备用于防暴、抢险、救灾、维修以及救援的工具、装备、设备、通讯工具、机械备件等,在保障正常使用的同时,平时定期清点、维修和保养,做到随时能够提供使用。

六、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

(一)基本原则

1.迅速。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向州党委、州政府和上一级领导等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二)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昌吉州文体广新局负责向昌吉州党委、州政府和自治区文化厅、体育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等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或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联系电话

沙长贵 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13999368169

张新恒 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15299615999

党志福 局党组成员、昌吉电视台台长 13609944068

段 伟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5299983777

李 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3899636606

艾乃甫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8609945266

陈红军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13609947928

王丹梅 局党组成员、昌吉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13909949099

曹 璐 副调研员 13309941968

赵亚军 办公室副主任 18096818979

陈金宝 州文物局(博物馆)局(馆)长13909949259

杨永睿 州图书馆馆长 13999557499

王兆军 州文化馆馆长 13899686099

徐 斌 州电影放映发行总站站长 13909945210

区、州应急联系电话

自治区文化厅:0991-8808309

自治区体育局:0991-6683119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全播出指挥部:0991-7756366

昌吉州党委总值班室电话:2342994

政府总值班室电话:2345565

州维稳办电话:2388110

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7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