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州围绕“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工作主线,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实际,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推进商贸企业全面复工营业,将被抵制、冻结的消费重新释放出来,为维护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展现新智慧、做出新贡献。
一、夜间经济“带火”全州消费
按照自治州关于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 “1510”工程的部署,全州夜间经济12个街区, 15个集聚区全面启动消费模式。其中,昌吉市“庭州不夜城”汇嘉时代城市综合体、奇台古城商业街被评为自治区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我州成为全疆唯一一个评了两个自治区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的地州。目前,正在全力筹备自治区夜间经济推进会。进入夏季以来,全州各地夜间经济载体在普遍延长营业时间、完善配套措施、丰富各种业态、培养特色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夜间停车场、商圈广场整治、夜间旅游环线美化亮化力度,初步形成了自治州 “点、线、面”立体消费体系。目前,全州形成夜间经济街区12个,集聚区15个,日均车流量0.2380万辆,日均人流量4.7万人次,日均营业额达到104万元。5月份,昌吉汇嘉时代购物中心销售额4800万元,同比增长0.68%,客流达到56.75万人次,同比增长1.3%,车流量 17.7万辆;奇台古城商业街销售额360万元,人流量8万人次,环比增长40%,车流量1万余辆;阜康市碧琳城旅游小镇销售额210万元,客流达到5万人次,车流量 17.7万辆。
二、地摊经济“促活”就业消费
一是全面开放早市,方便群众生活、拉动消费。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我州早市逐步全面开放恢复经营,市场消费趋于正常。截至目前,我州现已开放的早市17家,已全部复商复市。经营商户1434户,日均客流量达5.8万人次,日均营业额达297.5万元,吸纳就业1565人。二是有序规范开启跳蚤市场,激活市场消费热情。围绕“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的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县市对跳蚤市场进行有序规范整合。截至目前,全州已开启跳蚤市场13家,经营摊位890个,日均客流量达2.7万人次,日均营业额达6.7万元,吸纳就业905人。
三、政府买单“助推”消费增速
为进一步促进自治州消费增长,制定了《昌吉州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增强消费活力10条措施》。各县市纷纷出台拉动消费增长措施,特别是采取政府补贴+电商平台发放各类消费券、激活夜间消费、开展节日欢乐购等形式,在丰富群众生活的同时,拉动了消费增长。截止2020年5月20日,全州共发放餐饮零售类消费券9568万元(玛纳斯县268万元、呼图壁县500万元、昌吉市6500万元、阜康市1000万元、吉木萨尔县1000万元、木垒县300万元。)核销金额2054.2万元,拉动消费17219万元。
四、创新模式“提质”消费品质。
一是加快创新发展,推进线上线下互动。鼓励支持各商业载体创新模式,加大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比重和力度,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加强线上线下互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数字化进程。自治州各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纷纷在延长营业时间的同时开辟线上商城,进行线上营销,促进线上消费,形成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三是大力宣传推广自助线上商城。作为申报自治区级夜间经济示范区的昌吉市汇嘉购物中心,加快商业综合体数字化进程,利用线上工具有机融合。通过互联网创新营销方式,利用商业综合体会员大数据,将所有通过微信支付的顾客自动转为会员,留住客源,提供消费组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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