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罚单位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 2018 )昌州商务〔 1 〕 号 |
未签订购油合同 |
奇台县乔子村乔子加油站 |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昌吉州商务局 2018年7月23日 |
2017年长期歇业 |
2 |
( 2018 )昌州商务〔 2 〕 号 |
购油合同造假 |
奇台县西地镇中闽加油站 |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22日 |
昌吉州商务局 2018年7月23日 |
|
3 |
( 2018 )昌州商务〔 3〕 号 |
购油合同造假 |
奇台县七户乡茂盛加油站 |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1日 |
昌吉州商务局 2018年7月23日 |
|
4 |
( 2018 )昌州商务〔 4 〕 号 |
购油合同造假 |
奇台县碧流河镇磊鑫加油站 |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20 日 |
昌吉州商务局 2018年7月23日 |
|
5 |
( 2018 )昌州商务〔 5 〕 号 |
购油合同造假 |
奇台县半截沟镇彦生加油站 |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25日 |
昌吉州商务局 2018年7月23日 |
|
6 |
( 2018 )昌州商务〔 6 〕 号 |
购油合同造假 |
呼图壁县大丰农机站加油站 |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2日 |
昌吉州商务局 2018年7月25日 |
|
7 |
( 2018 )昌州商务〔 7〕 号 |
购油合同造假 |
呼图壁县中囤加油站 |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1日 |
昌吉州商务局 2018年7月25日 |
|
8 |
( 2018 )昌州商务〔 7〕 号 |
购油合同造假 |
奇台县明鼎中化石油销售公司奇台中油加油站 |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3日 |
昌吉州商务局 2018年8月31日 |
|
上一篇: “五一”期间我州发...
下一篇: 2024(第十三届)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