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垒县鸣沙山新建加油站、阜康市天池景区加气站增设油品零售项目审核结果的公示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对木垒县鸣沙山拟新建加油站、阜康市天池景区加气站增设油品零售项目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地点
(一)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新建木垒鸣沙山服务区加油加气站项目,该项目位于木垒县G331国道与Z557专线交汇处北侧;
(二)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阜康市天池景区加气站增设油品零售项目,该项目位于阜康市天池景区S111线公路北侧天池景区加气站内。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
三、反馈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昌吉州商务局电话:0994-2267886,昌吉州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994-2334293。
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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