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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康市、玛纳斯县拟新建加油站项目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2-17 18:06:12 来源:昌吉州商务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对阜康市、玛纳斯县拟新建符合建设条件加油站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地点

(一)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新建阜康市城北加油加气站,该项目位于阜康市城关镇宁朔路以南、宁朔辅路以北、明德路以西处;

(二)新疆中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新建S101省道塔西河乡石灰台子新建加油站,该项目位于玛纳斯县S101省道塔西河乡石灰台子。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5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2月22日止。

三、反馈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昌吉州商务局电话:0994-2267886,昌吉州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994-2334293。


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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