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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昌吉州“乐享消费·幸福昌吉”惠民消费促进周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6-15 18:36:44 来源:昌吉州商务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3年昌吉州“乐享消费·幸福昌吉”惠民消费促进周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促进和扩大消费政策措施,持续开展“2023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激发消费潜力,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名称和主题

名称:2023年昌吉州“乐享消费·幸福昌吉”惠民消费促进周活动

主题:“乐享消费·幸福昌吉”

二、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6月22日-6月30日

(二)活动地点:

启动仪式地点:昌吉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

县市活动地点:各县市(园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大个体)

三、参加活动企业

州内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大个体),包括汽车经销、家电销售、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加油站企业(大个体)。

四、活动方式

以投放消费券方式,促进扩大消费。消费者通过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投放、领取消费券,在参加活动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大个体)进行消费,按不同商品、服务类别及每一单消费金额,享受不同消费券抵扣优惠。

本次活动共投放消费补贴金额2000万元,其中:昌吉州财政本级投放800万元消费券,第三方支付平台投放500万元消费补贴,银行机构投放300万元消费补贴,参与活动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投放400万元消费补贴。

1.投放时间:分别于6月22日-6月30日,每天上午10点投放(6月22日、29日各投放100万消费券;23日、24日、25日、26日、27日、28日各投放60万元消费券;30日投放40万元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每日剩余消费券将滚动至次日投放。

2.消费券申领范围:活动期间在昌吉州域内人员(包括外地来昌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

3.消费券领取方式:打开第三方支付平台→在首页搜索“昌吉州消费券”→进入活动专区页面→申领消费券。

4.消费券投放类别及额度: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每天可领取2000元、3000元、6000元汽车消费券各1张;可领取100元、200元、300元的家电消费券各1张;可领取20元、30元、50元的餐饮消费券各1张;可领取20元、30元、50元的其他零售消费券各1张。

5.消费券使用方式:

(1)家电、餐饮、其他零售消费券使用方式:消费者领取的家电、餐饮、其他零售消费券在活动期间使用,当天领用、当天使用,次日作废,不兑现、不找零、不转让。在参加活动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大个体)进行消费时,只要满足使用金额规则条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自动抵扣相应消费券金额。

(2)汽车消费券的使用方式:消费者领取的汽车消费券(资格券)在活动期间使用,当天领用、当天使用,次日作废,不找零、不转让。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乘用车新车,完成付款、开具购车发票及核销消费券资格后,当日向汽车零售企业提供相关资料(见资料清单)。汽车零售企业次日将消费者相关资料上报至州商务局,第三方平台次日向州商务局提供汽车消费券抢领资格用户清单,州商务局会同州税务局对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完成后由州商务局按照消费券使用规则,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消费券兑现款拨付至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注明昌吉州惠民消费促进周汽车消费券兑现)。

消费者提供资料清单: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日期需与活动周时间吻合,购车人身份信息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信息一致) ;③个人银行卡(按身份证实名制办理并注明开户行);④活动周汽车消费汇总信息表。上述资料必须和第三方平台领取的汽车消费券属于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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