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加洪委员:
您提出经济建设类第75号《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热心关注,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区域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要素聚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推进自治州经济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会议精神,州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我州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促进企业加速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要以提高治理能力和加强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持续推进“放管服”,对标国内、国外先进水平和经验,突破堵点、难点,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强化服务意识,建立起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市场竞争力,助推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服务意识
(一)以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为契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投资环境、降本增效的产业环境、独具特色的市场环境、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做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维护者。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全民“尊商、亲商、爱商、扶商”的良好局面,使自治州营商环境综合水平位居全疆前列。
(二)积极对接有关部门,优化“放管服”方案,开展精简有效的管理方式,给企业松绑,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充满活力的环境。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观念,了解企业发展需求,理解企业发展存在到困难,换位思考,倾听服务对象呼声,用保姆式的服务引进企业留住企业发展企业,让企业参与到管理中,相互理解,更好的服务于企业。
(三)在政府采购、征收土地、检查收费等工作中,要求有关部门落实公开透明制度,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网上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和听取民意,科学评价科学决策。
二、健全服务机制
(一)建立州、县两级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工作制度。加强政企联系,严肃整治相关职能部门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难点问题。征集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帮助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二)成立州、县两级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州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局,从州工商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抽调工作人员。设立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服务电话,建立企业诉求表达通道。通过州领导走访、调研、企业反映等渠道收集整理企业诉求。由办公室负责对企业反映的诉求进行调查、核实,填写《企业诉求事项登记表》,按照企业反映问题的种类和难易程度分别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州领导协调解决,限时办结。
(三)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机制。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定权限对企业进行的行政执法检查,包括对安全、环保、质量、卫生、资质资格、生产经营、业务技术、劳动保护、经济合同等情况进行的各类检查、检验、鉴定、认定等行政执法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填写《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表》,经分管州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常务副州长审批,向“减负办”报备后到企业进行检查。
(四)科学规划制定办事流程,制定明白卡,提前告知服务内容,减少企业办事环节,采取一站式服务,做到最多跑一趟,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20个工作日内办结。扩大“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范围,从2020年起, 力争用一年时间,实现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50%, 三年达到90%。
(五)加强中介服务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管理项目,更多的由市场来提供服务,要求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咨询收费,为企业减少负担,提高办事效率。
(六)加大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政策研究,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资金、税收等政策扶持,并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探索更多方式为企业融资做好服务,为创新型企业助力,加大扶持奖励力度,扶优扶强做大做强企业。
三、加强保障措施
(一)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自治州及各县市、园区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园区要按照此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持续不断优化自治州营商环境。
(二)州、县各级领导要经常性听取企业意见和诉求,各职能部门要发挥专业性、指导性优势,围绕企业发展,定期走访联系企业,召开现场办公会,聚焦企业关注问题,回应、解决企业诉求。
(三)建立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监督体系。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改善营商环境就是解放和促进生产力的理念。以兑现承诺,建设诚信政府为基础,将全州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园区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四)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专栏专题等方式,对国家、区、州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信息和政策导向,及时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四、落实责任到位
(一)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强化责任担当,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的11种损害市场主体利益行为和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主责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对县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工作的指导监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网上业务培训,引导各县市园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开阔视野、打开思路、创新工作模式,破解优化环境环境中各种“痛点”“堵点”问题,有效提升各县市园区营商环境工作能力水平,扎实做好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各项工作。
(三)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氛围。加强优化营商环境舆论引导,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投稿等方式,对昌吉州在招商引资、政务服务、解决企业困难等新办法、新举措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微信、微博、网站、邮箱等网络平台对国家、区州各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时跟进解读,尽力在全社会形成支持企业、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四)主动出击、靠前服务。加强对昌吉州2020年拟开工建设的279个招商引资项目主动服务、跟踪服务,责任到人,对企业反映的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实行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对受理的企业困难诉求进行登记、核实、调查、建立台帐。
(五)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紧扣招商引资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重商、亲商、爱商”氛围不浓等问题,尤其是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慢、推诿扯皮,承诺优惠政策不兑现等问题,主动汇报,积极对接,形成全方位解决的合力。同时,经常性到企业听取意见建议、主动跟进服务,把负面影响、消极因素解决在第一线、第一时间,避免造成连锁、连带效应,真正把以商招商、以情聚商体现在解决企业的具体困难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上。
分管州领导签字:
2020年7月2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
联 系 人:董文胜电话:17799293765
抄送: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存档(二)。
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 2020年7月2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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