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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30 13:33: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索 引 号: CJZ001/2026-000005 信息分类: 林业草原
发布机构: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6-09-18
文  号: 昌州政发〔2026〕39号 是否有效: 是
名  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

自治州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

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已经州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8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草原保护利用

“十五五”规划

 

第一章  目标任务

一、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十五五”时期,昌吉州林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按照“南护天山、北固沙漠、中优绿洲”生态空间布局,统筹科学保护、系统治理、合理利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全力打好新时代“三北”工程攻坚战,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抓林草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守牢资源保护安全底线,锚定绿富同兴目标,拓展壮大绿色产业,全面落实林长制,持续深化林草领域改革,力争到2030年实现全州林草植被覆盖度与生态质量显著提升,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关键生态系统功能持续优化,抗逆能力与稳定性显著增强,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实现“双缩减”,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实现“双增长”,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深度融合,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渠道进一步拓展,林草执法监管根基进一步筑牢,智慧监管、精准治理能力全面跃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为建设美丽昌吉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十五五”时期昌吉州林业草原保护利用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5年

2030年

属性

1

林草覆盖率(%)

38.36

39.21

预期性

2

森林覆盖率(%)

14.2

17

约束性

3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2644.8

2684.5

约束性

4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42.64

≥42

预期性

5

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

8.89

≥8.89

预期性

6

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

≤0.9/≤2

≤0.7/≤1.8

预期性

7

林果产量(万吨)

8.3

8.7

预期性

8

林草产业总产值(亿元)

22.96

23.66

预期性

二、空间布局及重点任务

以空间管控为抓手,构建“南护天山、北固沙漠、中优绿洲”生态空间布局,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南部山区聚焦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任务,严格落实天然林草资源保护制度,实施天然林保护、草原修复等工程,通过科学封育、补植补造等措施,提升林草植被盖度,维护山区生态系统完整性与稳定性,保障全州水源供给安全。北部沙漠前沿以“三北”六期工程建设为契机,以公益林管护、沙化土地封禁、禁牧休牧制度落实为保障,因地制宜开展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综合治理,完善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巩固“锁边”成果。中部绿洲以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为重点,稳步提升生态功能;以发展壮大特色林果等林草产业为抓手,实现生态保护与富民增收良性互动;以全民义务植树为载体,深入推进身边增绿行动,着力提升生产生活区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昌吉。

结合自治州林草发展实际,“十五五”林草工作聚焦一核攻坚(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缘综合治理核心区)、两带守护(中部绿洲生态防护带和天山北坡生态保育带)、三区协同(生产生活区“生态与景观协同区”、生态敏感区“保护与修复协同区”、准东园区“保护与发展协同区”)、四产联动(全域特色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发展区、天山北麓葡萄酒产业融合发展区、中部绿洲种苗产业核心发展区、全域林下经济生态富民发展区)重点任务,统筹推进荒漠化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域治理、产业提质增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同共赢。

 

第二章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一、全力打好新时代“三北”工程攻坚战

(一)林业工程。一是实施沙漠南缘封沙育林攻坚行动。针对风沙危害重点区域,实施工程固沙和梭梭造林,筑牢锁边固沙防线。针对人为扰动明显的灌木林地,实施封沙育林,促进林木自然生长发育,稳步提高区域植被盖度。二是实施绿洲外围造林修复提质行动。开展枯死树木清理、缺株断带补植和抚育管护,推进农田周边、道路沿线、村庄外围退化防护林修复。三是实施南部山区天然林保护抚育提升行动。科学开展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到2030年,完成人工造林1万亩、退化林修复3.15万亩、封山(沙)育林16.9万亩、中幼林抚育8.38万亩、工程固沙2.34万亩。

(二)草原工程。通过草地补播、施肥、防病治虫灭鼠、围栏封育等措施,促进草原植被恢复,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北部荒漠区草原以封育、休牧、禁牧等自然修复、人工修复措施,降低人为干扰强度,促进草原休养生息,增强草原植被防风固沙功能;南部山区草原以补播改良、围栏封育、有害生物防控等人工干预措施为主,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升草原生态屏障功能。到2030年,完成人工种草1.09万亩、草原改良106.65万亩、草原围栏封育238.33万亩。

二、统筹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

(一)封禁保护区管理。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保护好现有荒漠植被,促进沙化地区植被自然恢复。巩固完善基础设施,增设界桩、围栏等标识设施,明确封禁边界,减少人为活动。依托智慧林草平台,将封禁保护区逐步纳入“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利用高清摄像头、卫星遥感影像、气象监测设备,对保护区内植被生长、风沙动态等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采挖、放牧等破坏行为。落实好封禁保护区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促进保护区植被自然修复,稳固生态改善成果。

(二)开展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协同,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激光雷达等现代信息技术,配合地面核查,持续更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土地基础数据,确保与国土变更调查的地类转换、边界属性同步一致,构建统一权威的资源底图底数。聚焦生态质量与功能,精准监测森林覆盖率、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退化等级、生态承载力,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以及荒漠化扩展态势、沙化治理成效、绿洲防护体系状况。强化监测成果在自然保护地、防沙治沙、生态修复、生态补偿中的应用,实现数据共享、闭环管理。

三、提高城乡绿化和义务植树水平

(一)提升科学绿化水平。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融合林草湿荒普查成果,组织开展县级国土绿化空间范围划定。遵循“以水定绿、以地定绿、适地适绿”原则,科学配置乔灌草混交模式与植被密度,积极推进生态、经济兼用树种造林,实现以林养林,提升造林绿化质效。强化作业设计现地踏查与合理性评价,确保设计科学规范,符合实际。严格执行国土绿化项目落地上图管理规定,确保上图率达到100%。

(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坚持全州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以“我为三北种棵树”活动为载体,以“3·12”植树节、春秋季造林黄金期为重要节点,运用好义务植树网络平台,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科学划定义务植树区域,挖掘造林空间,增设村庄空地、国省干道沿线、工业园区周边等植树点,构建全域覆盖的义务植树网络。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推行抚育管护、志愿服务等多种尽责方式。到2030年,完成劳动尽责100万人次以上。

 

第三章  强化林草资源保护

一、天然林保护

(一)优化管护模式。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实施一体化保护,统一规划布局、管理平台、基础数据、补偿政策、管护制度,打造完备、规范、高效的天然林保护制度框架。以林长制为载体,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全面健全管护制度,补齐管护短板,强化责任落实。科学开展管护工作,保障各项管护措施落到实处。探索建立共管共建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天然林的良好局面。

(二)提升管护能力。加强管护站点基础建设,对46座管护站点进行升级改造。加强管护设施配备,推动智慧化管护,统筹配置大、中、小型无人机装备,实行机型分级、任务匹配、协同联动,构建空地一体化巡查处置网络,实现林草监测、隐患排查、违法巡查、火情处置“查打一体”。购置安全防护装备,对现有巡护道路进行维修,通过完善应急设备和巡护硬件,提升日常巡查频次,稳步扩大巡护范围,提高管护效率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草原生态保护

(一)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严格落实基本草原划定比例不低于全州草原面积70%的要求,预留调整储备区,确保占补平衡。实行草原用途管制和征占用总量控制。加强基本草原保护,构建统一规范的基本草原成果数据库,实现草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探索落实基本草原后备补充措施,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巩固草原保护制度基础,精准划定禁牧区、草畜平衡区,科学核定载畜量,稳步降低放牧强度。优化草原管护工作格局,强化县乡管护主体责任,开展草原保护政策宣传,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精准落实补奖政策,激发农牧民主动参与保护的积极性,推动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夯实野生动物救护基础,加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投入。加快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通过封禁保育天然植被、建设饮水点、配备管护站点和监测监管设施等措施,扩大适宜栖息范围,促进濒危物种野生种群复壮和扩散。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持续开展“清风”“网盾”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二)野生植物保护利用。加强濒危植物核心生境保护与恢复,严控非生态友好型开发和人类干扰活动。细化保护措施,全面摸清濒危植物种类、种群结构,提升濒危物种繁衍与恢复能力。在植物物种退化区域,实施退化生态系统恢复等工程,提升植被覆盖率。规范甘草、麻黄等重点物种采集,严格执行采集证制度与限额管理,科学开展雪莲等重点物种人工繁育。

四、古树名木保护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完善古树档案,及时对濒危、衰弱古树名木进行抢救复壮,提升古树名木生存环境,改善生长状况。开展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全面摸清古树名木资源分布、生长状况、保护管理等情况。探索实施古树名木多元保护措施,推行古树名木保险。依法严厉查处损毁、破坏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违法行为。

 

第四章  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一、助推国家公园申报创建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公园创建系列安排部署,配合自治区林草局开展卡拉麦里等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培育国家公园文化,传播国家公园理念。落实社区共管共建制度,为全力推动国家公园创建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按照《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科学开展26处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工作。精准定位各类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落实分级管理和分区管控,科学规范开展勘界立标等工作。推进自然资源本底调查,补充完善综合考察和专项调查。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持续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规范化运行、高质量建设。

三、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职责,提升管护水平。建设气象、土壤、沙尘暴等自动监测系统,完善无人机、摩托车、卫星电话等巡护装备。通过管理保护和宣传教育,将自然保护区建成集生态管护、科普宣教、生态旅游于一体的展示窗口。

四、增强自然公园生态服务功能

建设完善自然公园野外观测点、户外体验道路、自然营地、宣教场所和访客服务中心等生态服务设施。在天池风景名胜区、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打造“科技+生态”的沉浸式体验场景,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五、加强湿地生态修复

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申报自治区、国家重要湿地,划分一般湿地。开展重要湿地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勘界立标和管理站(点)修缮改造。科学开展退化湿地恢复、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和植被恢复,通过水资源优化调配、供水与基础设施建设、微地形改造、智慧湿地监测预警、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恢复等措施,持续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

第五章  推进产业提质增效

一、推动林果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特色林果产业“稳规模、提品质、增效益”,积极延链补链强链,加快产业由传统生产向全产业链融合升级。1.强化标准化果园建设。改造低产低效及老旧果园,集成应用良种嫁接、整形修剪、精准施肥等技术,提升标准化水平。引进筛选适应性强、市场前景好的林果新优品种,丰富林果品类。2.延伸产业链条。支持引进智能化分级分选、保鲜贮藏、精深加工等先进装备技术,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推动林果文旅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集农事体验、果蔬采摘、科普教育于一体的生态果园。3.创新营销模式。打造“线下实体网络+线上数字平台+冷链物流支撑”的营销格局。在对口援疆省市及长三角、珠三角重点城市设立展销中心与前置仓。组织企业参加新疆林博会等展会。加大对出口注册果园和具备出口资质企业的扶持力度。到2030年,全州特色林果种植面积稳定在26万亩,果品产量8.7万吨,商品果率86%以上。

二、推进葡萄酒产业融合发展

锚定“天山北麓葡萄酒黄金产区”核心定位,推动酿酒葡萄产业向高端化、品牌化、融合化方向跨越式发展。1.打响区域公共品牌。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培育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子品牌6个以上,建设线下营销中心和线上公共销售平台3个以上,在对口援疆省份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展销旗舰店。2.加强葡萄园和人才建设。引进智能化农机,推广水肥一体化、气象灾害防控等技术,打造高标准酿酒葡萄园5个。举办酿酒师、品酒师培训及职业技能大赛,培育本土技术骨干100名。3.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引导现有酒庄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打造2-3个集度假、品鉴、酿造体验于一体的融合型酒庄,培育兼具观光游览、餐饮体验等文旅业态的酒庄10家,推出跨区域旅游线路5条。到2030年,酿酒葡萄种植面积稳定在5万亩,高标准酿酒葡萄园机械化率达到50%以上。

三、做优做强种苗花卉产业

以“立足新疆、面向西北、辐射中亚”为战略定位,坚持“调结构、去库存、促转型、增效益”发展路径,推进种苗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1.提升种苗保障能力。推行“以需定产、就近育苗”,优化重点林木良种繁育圃树种结构,提升生态修复、特色林果等良种苗木的供给能力。收集保存榆树、杨树等种质资源400份,引进林木新品种10个,打造2-3个500亩荒漠林采种圃。补齐乡土草种生产短板,形成林草协同配套的种苗发展模式。2.强化核心产区发展。优化区域布局,配套相关政策,以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为重点,发展城乡绿化、园林景观造型苗木和特色花卉;以吉木萨尔县为重点发展生态和经济林苗木;以山区逆温带为重点发展鲜切花产业。3.推进种苗花卉出口。加强与中亚国家对接,培育出口主体,选育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苗木花卉,建设出口加工车间,将呼图壁县建设为种苗花卉交易服务和出口加工集散中心。到2030年,种苗核心产区稳定在5万亩,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在75%以上。

四、培育壮大林下特色经济

充分挖掘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及森林景观利用等潜力,推动林下经济向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1.科学规划布局。北部荒漠区,结合退耕还林,大力发展以肉苁蓉为主的沙产业;中部绿洲区,充分利用人工防护林资源,发展林药、林菌、林菜种植及林下鸡鸭养殖;南部天然林区,加强羊肚菌等珍稀食用菌的发展。2.培育经营主体。培育产业链条完整、品牌影响力突出、科技水平高的林下经济企业。统筹推进良种供应、技术指导、质量标准、市场信息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布局。鼓励经营主体开展电商交易,拓宽销售渠道。3.深化融合发展。开发森林康养、生态露营等新业态,推广以林特产品采摘、森林美食体验为主题的特色旅游线路与产品,推动林下经济与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科普教育深度融合。到2030年,林下经济面积达到14万亩。

 

第六章  提升安全防控能力

一、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

(一)落实预防管理责任。按照林草资源分布,科学划分火灾防治区,绘制火险要素一张图,为精准开展分级预警、火险研判、指挥调度提供可视化支撑。深化州、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管理,及时发布禁火令,全面推进防火宣传六进工程,强化防火关键期火源管控。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动保障,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林区草原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二)加强处置扑救保障。推进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新增吉木萨尔县专业队伍1支,全州配备山地、沙漠型扑火装备200套以上,专业及半专业化队伍稳定在350人以上。建成州、县、乡、站“3+1”林草安全指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兵地联合扑火措施,实现协同作战。

(三)提升基础保障能力。新建扑火专业队营房4座、新建(改造)训练场5000平方米、新建(改造)物资储备库4座、新建(改造)检查站(管护站)10座、新建哨卡13处,蓄水池77座、新建固定取水点21处。新建国有林区应急道路120公里。

二、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

(一)提升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林业方面:推进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建设,加强森林鼠害、春尺蠖日常监测调查,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预防。巩固林业有害生物专(兼)职测报员40人,每年开展1次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调查。草原方面:发挥木垒县、玛纳斯县蝗虫鼠害预测预报站职责,加强草原鼠害、常发区蝗虫盛期监测和预测预报。巩固草原有害生物兼职测报员及农牧民测报队伍50人,定期开展培训。

(二)提高林业植物检疫综合能力。严格落实“产地—运输—落地”全链条植物检疫闭环管理,持续加大天然林区外调板材、木质包装及林产品检疫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检疫查验、源头管控。从严从实防范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扩散,筑牢林草生态安全防线。巩固专职检疫员40人,加强检疫执法,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三)做好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方面:昌吉市、玛纳斯县、阜康市、奇台县重点防控白蜡窄吉丁;呼图壁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重点防治苹果小吉丁;阜康国有林管理局重点防治天然林小蠹虫。草原方面:使用生物药剂、天敌防控蝗虫;采取天敌招引、不育剂管控鼠害。对重度危害区开展无公害防治,轻度危害区采取生物防治。加强草原与农田鼠蝗协同防治。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1.5%和9%以内。

三、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

(一)夯实监测预警基础。依托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在荒漠林区、迁徙通道、重点水域,科学布设监测站点,推广红外相机、无人机、卫星追踪等智能化监测技术,重点关注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疫病,实现重点区域监测全覆盖。

(二)构建联防联控格局。发挥基层管护站和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前哨作用,强化湿地、荒漠林区、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跨区联防,加强与农业农村、卫健等多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信息通报、风险会商制度,凝聚各方合力,构建运转高效的联防联控格局。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林草系统疫源疫病应急物资保障支撑,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品类与规模,落实动态储备、定期盘点、及时补充的常态化管控制度。严格执行各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范报告、隔离、样品送检、应急处置等环节,加强基层人员专业培训,增加应急演练频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章  强化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聚焦州县科技推广人才、基层乡土专家人才、企业技能型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技术人才专业技能,提升服务质效。申报“庭州英才”人才培养计划,争创“高层次人才工作室”,构建支撑林草事业发展的高水平科技团队。

二、完善科技服务模式

采取“一线蹲点”“解剖麻雀”的方式开展林草科技调研,深挖林草科技需求,推进“林农点单+专家送餐”林草科技服务,针对不同县市、林果企业、种植大户精准开展差异化培训,全面提升林草技术水平。在林果、葡萄酒产业重点县市,解决标准化栽培、绿色有机生产、果实品质调控等环节的技术难题。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快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在“三北”工程、沙产业、林果产业、葡萄酒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推进科研院所与林业产业企业深度交流、广泛合作,加快林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第八章  深化林草领域改革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主要目标,着力构建“三权分置”的现代集体林权制度。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集体林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推动林地经营权依法依规、公开有序流转,鼓励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经营权。完善林权抵押登记备案、价值监测、资金使用监管措施,提升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优化林权收储担保工作方案,引导和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优化林权抵押贷款审批流程,开发适合林业生产周期的信贷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林业保险产品。

二、推进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

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围栏30公里,完善场内道路30公里、管护用房3座,增补农机、巡护无人机、森林病虫害防治车辆等设备。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经营活动的科学性、系统性与连续性。严格落实天然林、公益林分级分区管控,划定林下经济、景观利用等合规经营范围。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种苗繁育、林下种养、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产业。规范林地林木使用权流转,严守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制度。

三、全面推进林草数据“一张图”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一张图”建设工作要求,以夯实数据底座、规划上图、管理上图、应用链接为重点,统筹优化全州林草资源数字化管理支撑框架。升级现有的“智慧林草”平台,深度整合多源地理信息与业务审批数据,积极稳妥化解耕林草等空间矛盾冲突,形成地类清晰、数据共享、业务协调的统一产权底板。通过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实现各类数据的在线汇聚更新与协同共享,为全州林草资源的精细化管理与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空间数字支撑。

四、依法规范草原承包经营

统筹稳定承包关系与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履行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推进草原承包到期延包工作,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确保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草原确权承包和农用地调查成果,协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以县市为主体,科学制定草原承包到期延包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木垒县延包工作。加强草原承包经营管理,严格审核草原权属、面积等关键要素,确保数据准确、权属清晰,切实规范草原承包经营行为,理顺草原承包关系,确保延包任务按期完成。健全纠纷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筑牢草原生态保护与民生权益保障基础,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优化林草行政审批。规范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行并联审查、容缺受理、限时办结,全面提升林草地行政审批质效。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实行“一窗通办”。重大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跟踪督办,强化用地用林用草协同联动,精准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林草地要素需求。

(二)落实审批监管责任。实行征占用林草地全过程管控,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依规确定抽查比例、频次、检查方式,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并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严把审核审批关口,强化现场核查实效,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闭环,确保审批依法合规。积极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征占林草地位置、面积等信息核查,提升征占用林草地核实核查的工作质效。

(三)实现部门信息共享。林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整合征占林草地审批、生态监管等各类数据资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动共治,补齐林草治理短板,完善全域林草生态综合治理链条。

 

第九章  强化规划落实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全过程,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各级林长作用,强化跨部门协作,深化兵地协同,凝聚工作合力。抓实项目谋划储备,为规划落地提供保障支撑。开展林草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护航林草高质量发展。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着力营造人人关心林草、支持林草、投身林草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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