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pdf
上一篇: 六部门印发《天然林...
下一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